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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镀锌厂锅炉房建设项目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12-19 09:44
浏览次数: 19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大港镀锌厂迁址新建项目  
  
业主名称: 天津市大港镀锌厂  
项目性质: 新建  
投资额: 15000(万) 
联系人: 徐经理 
联系方式: 13821173216 
 
天津:天津市大港镀锌厂迁址新建项目

项目名称
 天津市大港镀锌厂迁址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天津市大港镀锌厂
 环评单位
 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建设地点

(四至情况)
 选址位于天津市大港中塘镇工业示范东区大港板厂路北、石化物资部西侧。拟建厂址现状为待建空地,厂址东侧、南侧、西侧均为规划工业用地,北侧隔李港铁路为安达工业园区。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为配合现有厂址区域整体拆迁改造规划,天津市大港镀锌厂决定实施搬迁工程,拟在滨海新区大港中塘镇工业示范东区内板厂路北、石化物资西侧地块建设新厂,同时扩大生产规模和增加电镀品种。企业迁址后拟设置电镀、电泳生产线共计41条,镀种涉及镀锌、镀镍、镀铬、镀锡(含热处理)、镀铜,电镀材质涉及五金件和塑料制品,主要产品包括镀锌件、镀镍件、镀锡件、镀铬件、电泳件以及五金制品等,年产量约18万吨,电镀面积约580000m2/a。本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人民币,拟建厂区占地面积65589.48 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2座生产厂房以及研发车间、化验车间、水处理车间、职工宿舍、锅炉房等配套设施。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1. 1. 产业政策及规划选址符合性

2. 本项目镀种涉及镀锌、镀镍、镀锡、镀铬、镀铜,电镀材质涉及五金件和塑料制品。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2013第21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的决定》,“含有毒有害氰化物电镀工艺(氰化金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2014年);银、铜基合金及予镀铜打底工艺(暂缓淘汰))”属于淘汰类工艺。本项目连续镀生产线涉及的含氰镀铜为予镀铜打底工艺,因此属于暂缓淘汰类型,其它电镀镀种和电泳工艺均属于允许类。同时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以及《关于下达2011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1]161号),本项目不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全国2011年18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淘汰落后生产线(设备)及产能之列。因此本项目五金件和塑料件电镀及电泳工艺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选址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中塘镇工业示范东区板厂路北侧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滨海新区大港的区域发展规划要求。

3. 2. 建设地区环境质量

4. (1)大气环境

5. 根据对建设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调查,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PM10、SO2和NO2年均值均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该区域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Ⅱ级良好水平的天数共计315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365天)的比例达到86.30%。选址地块周边监测站位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监测一次值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

6. 由现状大气特征因子监测数据可知,该地区环境空气中甲苯、二甲苯现状本底浓度较低,为未检出水平,可满足前苏联国家标准和TJ 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要求;该地区环境空气中臭气浓度现状本底浓度较低,为未检出水平,满足DB12/-059-9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恶臭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

7. (2)声环境

8. 根据声环境监测结果,本项目拟建厂区四侧厂界昼、夜间噪声现状监测值均可分别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限值要求,拟建厂址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

9. 3.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10. (1)废气

11. 本项目电镀、电泳生产线工艺过程产生的废气包括含酸废气、铬酸雾废气、含氰废气及电泳废气,污染因子为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氰化氢和非甲烷总烃。含酸废气(主要污染因子包括氯化氢、硫酸雾)采用槽边侧吸风进行收集。为防止槽体中酸的挥发,投入酸雾抑制剂,经收集后汇总到各车间配置的碱液喷淋吸收塔进行处理,设计净化效率为95%,净化后尾气通过各自25m高排气筒排放。铬酸雾废气采用槽边侧吸风进行收集,为防止槽体中铬酸雾的挥发,投入酸雾抑制剂,经收集后汇总到各车间配置的网格式净化器进行处理,设计净化效率为99%,净化后尾气通过各自25m高排气筒排放。含氰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氰化氢,采用槽边侧吸风收集,汇总到各车间配置的碱液喷淋吸收塔(专用于含氰废气)进行处理,净化后尾气通过各自25m高排气筒排放。碱液喷淋吸收塔的工作原理和净化效率同含酸废气治理措施。电泳、水洗和烘干工序在封闭的成套设备内进行,设备内自带负压引风装置,电泳废气被引至1根1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电泳、水洗和烘干工序在封闭的成套设备内进行,设备内自带负压引风装置,电泳废气被引至1根1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针对电镀线生产所产生的含酸废气和铬酸雾废气,本项目采用添加酸雾抑制剂和槽边侧吸风方式,以加强产生废气的收集效果,尽可能较少酸性废气的无组织外排。

12. 本项目含酸废气、铬酸雾废气有组织废气排气筒高度均满足GB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对应污染物最低允许高度要求,污染物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排放浓度满足GB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排放限值要求。镀锌、镀镍、镀铬、镀铜生产线基准排气量满足GB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中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要求。电泳废气排气筒高度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对应污染物最低允许高度要求,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及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燃气锅炉废气污染物SO2、NOx、烟尘排放浓度满足DB12/151-200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综上所述,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13. 采用导则推荐的估算模式对各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源进行预测,结果表明,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小时浓度均能满足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占标率较低;各废气污染物对敏感点的最大小时浓度占标率均较低,对其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在敏感目标处叠加环境背景值后仍可以满足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引用环境标准中相应标准要求,环境质量达标。

14. (2)废水

15. 针对本项目电镀、电泳生产线产生的含锌漂洗废水、含铬漂洗废水、含镍漂洗废水、含锡漂洗废水、含铜漂洗废水等含重金属废水,各生产车间分别设置废水在线回收装置回收部分废水回用于生产,回收工艺以混凝—沉淀—过滤—混床为主,装置排浓水与酸碱脱脂废水、氰化物废水、电泳涂装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进入水处理车间进行分类处理。水处理车间共设置含锌废水处理系统、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含锡铜废水处理系统、酸碱脱脂废水处理系统、氯化物废水处理系统、电泳涂装废水处理系统等7套体系,采用工艺以混凝沉淀+过滤组合工艺为主,废水处理达标排入厂区污水管网,经厂总排口排放,最终汇入安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16. 本项目纯水制备系统排浓部分回用于冷却塔补充、绿化用水。厂总排口排放的废水主要为水处理车间排水和生活污水,根据预测总排口水质可以满足GB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和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相关限值,经地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安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17. 根据水处理车间各废水处理系统运行效果分析,各处理系统排放口总铬、六价铬和总镍的预测排放浓度均满足GB219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设置监测限值要求,可确保各处理设施排放口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厂总排口排放的废水主要为水处理车间排水和生活污水,根据预测总排口水质可以满足GB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和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相关限值,经地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安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具有合理的去向

18. (3)噪声排放及治理措施

19.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电镀生产线设备噪声,以及各种泵、风机、锅炉等辅助设施噪声。首先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其次应采取适当的噪声屏蔽措施,如安装减振基础、设置隔声间、安装消声器等。根据厂界噪声影响预测,在采取上述噪声治理措施后,四侧厂界噪声昼、夜间噪声影响值均低于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限值,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可维持现状水平。

20.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21. 本项目工艺过程产生的废槽渣、含重金属废滤芯及槽渣、退镀废槽液、粗化废槽渣以及废水处理产生的含重金属污泥、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均属于危险废物,该部分废物需运出厂外,并委托其它具有对应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以其它方式进行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天津大港镀锌厂已与天津合佳威利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协议,上述废物由其代为处置。

22. 本项目厂内固体废物置场采取分类暂存、防雨、防潮、防渗漏措施。各类危险废物拟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部门处理;生活及办公垃圾由市容部门外运处置。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已落实合理可行处置去向,避免了二次污染的风险,处置措施也是可行的。

23. (5)环境风险

24. 本项目生产中暂存和使用的危险物质为发烟硫酸、硝酸、氯化氢和乙醇,其厂内储存量均小于临界量,未构成重大危险源。本评价确定的最大可信事故为电镀系统事故排放。通过对项目最大可信事故进行了影响分析,在落实一系列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应急组织结构,保证事故防范措施等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内。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在科学管理和完善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保障下,本项目发生风险事故的可能性是比较低的,风险程度属于可接受范围。事故的影响是短暂的,在事故妥善处理后,周围环境质量可以恢复原状水平。

25. 4. 公众参与

26. 本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现场公示、网上公示、登报公示以及调查问卷等形式。现场公示、网上公示和登报公示均没有收到任何反馈意见。根据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大部分人认为本项目可能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是大气污染,需要采取达标排放和废气治理措施来减轻以上影响;同时大部分人认为本项目建设会对地区经济发展产生有利影响;项目得到附近大部分居民的理解,100%的被调查者对项目的建设持支持的态度。

27. 5. 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要求,选址符合中塘镇工业示范东区用地规划。本项目生产过程排放的大气、水、噪声等污染物均采取相应环保治理措施进行治理,工程投产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根据预测在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电镀、电泳生产线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厂界废气和噪声可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固体废物落实合理处置去向,针对事故风险也采取了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下,本项目具有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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