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吉市公安局建设教育训练培训基地项目已由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延吉市公安局建设教育训练培训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延市发改字【2012】18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延吉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延吉市公安局建设教育训练培训基地项目
2.2. 建设规模:8100平方米
2.3. 工程建设地点:延吉市长白西路北侧
2.4.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6月30日,工期167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1个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土建、采暖、给排水、消防、电气及消防报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小型工程项目经理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吉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若你单位有意参加投标,请于2013年12月19日 至2013年12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持单位介绍信到吉林省建宇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月10日9时,地点为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50万元或提供经省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吉市公安局
联 系 人:童琪
联 系 电 话:1804330230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宇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延吉市前进路29号
联 系 人:玄英爱、金香月
联 系 电 话:0433-5083915/2818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