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加工6000吨金属件项目
业主名称: 江西航宇热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投资额: 3000(万)
江西航宇热处理有限公司年加工6000吨金属件项目环评审批公示
江西航宇热处理有限公司年加工6000吨金属件项目环评审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申请环评审批手续的江西航宇热处理有限公司年加工6000吨金属件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监督工作。
一、项目名称:江西航宇热处理有限公司年加工6000吨金属件项目。
二、建设地点:宜春经济开发区。
三、项目概要:该项目属新建工程。项目占地面积约16666.87m2,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1.7%。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必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的使用,夜间禁止使用打桩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认真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临时收集池、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施工工地。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淬火、回火产生的烟尘;碳氮共渗散放的氨气;喷砂产生的粉尘以及食堂油烟。
烟尘来自淬火、回火工艺,采用湿法除尘法,处理达标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喷砂工艺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渗碳、碳氮共渗工艺在密闭环境下进行,出炉废气点燃,产生CO、CH4、水蒸气及少量氨气,必要时安装集气罩与净化装置。
项目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设置烟囱高出屋顶排放。
(三)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性废水排放,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各污染物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预处理后生活污水宜春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生化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生化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要求,尾水经渥江最终排至袁河。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废弃包装物、金属屑、氧化皮、喷砂车间细沙及收集的粉尘)、危险废物(淬火油中的废渣、回火炉炉渣)和生活垃圾。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纸箱、木箱、编织袋等包装物,外售;金属屑、氧化皮外售综合利用;喷砂车间产生的细沙及收集的粉尘,清运填埋或铺路;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淬火油废渣及回火炉炉渣,属危险废物,编号HW08,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液压机、空压机、铣床、车床等。源强在70~95dB。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配套消声器、安装减震垫、隔声罩等措施,可有效减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六)排污口规范化。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高度须满足相应标准及《报告表》要求,并按规定设置监测采样口。
(七)环境风险防范。项目使用辅料包括丙烷、甲醇及液氨等危险化学品。其中丙烷属于易燃气体,甲醇属易燃液体,液氨为有毒气体,三种辅料厂界最大存储量均为50L,根据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识别》分析,本项目危险化学品储存量均远小于临界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企业应强化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建立管理机构,制订各项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五、环评单位:宜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六、公示时间: 2013年12月15日——2013年12月20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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