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整体搬迁一期建设项目
地 区: 江西
业主名称: 泰和县中医院
项目性质: 新建
联系人: 曾桃云
联系方式: 5321916
泰和县中医院整体搬迁一期建设项目网上二次公示环境信息公开
一、项目概况
泰和县中医院拟投资1.8亿元进行整体搬迁,建设地点位于泰和县澄江大道南侧、实验三小北侧,拟建筑面积52000m2,建筑内容主要为门诊大楼、医技楼、住院大楼以及附属设施,住院病床数为650张。
二、环境污染因素
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污染源包括水污染源、大气污染源、噪声源、固体废物等。
(1)医院排水主要包括:化验、手术等医疗科室的少量排水和污洗间排水;病人、医护人员及家属的冲厕、盥洗等排水和楼内卫生排水,主要污染物CODCr、BOD5、NH3-N、SS、粪大肠菌群数等。
(2)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废气和地下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
(3)项目噪声源主要为位于大楼的各公用工程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包括医疗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有关规定,根据外排污水的排放去向,本工程采用二级生化+消毒工艺,外排污水的处理主要以解决生物性污染为主,兼顾其它理化性污染及有毒有害物质等指标,能够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排放标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油烟应安装净化去除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设施,外排食堂油烟能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有关规定。
地下车库采用机械排放系统对无组织的汽车尾气收集外排。地下停车场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排风口应设于下风向,不应朝向邻近建筑物和公共活动场所;排风口离室外地坪高度应大于2.5m,其安装应与地面景观相协调,并应作消声处理。
医院污水处理站在运行过程中,无组织排放废气中主要含有氨气和臭气等。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主要构筑物采用混凝土现浇加盖。恶臭气体主要来自格栅和污泥处理区,格栅井采取加盖封闭处理,无组织排放产生的臭气对周围影响很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方法,并严格车辆管理,保证本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噪声状况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医疗废物的医院临床废物、废药物药品、废水处理站污泥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分别属于HW01、HW03、HW49,必须安全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需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分类、消毒、和密封处理,送至危废临时收集装置暂存,医疗废物统一送至吉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优艺环保科技吉安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在外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式运输方式,避免垃圾飞扬、散发臭味而污染环境。医疗废物转运车应满足《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GB19217-2003),具有防渗漏、防遗撒功能,使用完毕后应要指定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
生活垃圾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同时与相关环境功能区划具有很好的符合性,各类污染物经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建成后保证污染防治资金落实到位,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则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1)吉安市环保局网站点击下载附件;
(2)到泰和县中医院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印刷版;
(3)向以下的联系人咨询:
1、泰和县中医院,联系人:欧阳院长;电话:13879623662
2、吉安市科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工;电话:0796—821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