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岳县芦苇养猪专业合作社养猪场沼气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安岳县芦苇养猪专业合作社养猪场沼气工程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农经【2011】37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岳县芦苇养猪专业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地方配套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41.7%、5%、53.3% ,招标人为 安岳县芦苇养猪专业合作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农经【2011】37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30604002 )的招标理代机构是 四川腾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岳县永顺镇玉康村四社。
2.2项目规模及内容:格栅渠50米,集料池80立方米,调配池40立方米,中温厌氧消化罐1000立方米,常温厌氧消化池600立方米,独立双模贮气柜500立方米,化学脱硫器、气水分离器、干式阻火器、配备沼气发电机180千瓦及余热利用系统、沼气热水锅炉;站内沼液储存池1000立方米,田间沼液储存池5000立方米;建设发电机房50.4平方米、锅炉房21.4平方米、管理用房36.7平方米等。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及相关施工图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四川省省外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资质,2010年1月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 12 月 25 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岳县芦苇养猪专业合作办公室(安岳县永顺镇玉康村四社)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照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注:留盖有鲜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投进报名地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1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 14年1月 16日9时00分, 地点为 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二楼“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安岳县芦苇养猪专业合作社
地 址: 安岳县永顺镇玉康村四社
邮 编: 64235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3778987020
传 真: 028-24522955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理代机构: 四川腾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地 址: 乐至县天池镇池南路55号
邮 编: 641500
联 系 人: 倪榕
电 话: 028-23322356
传 真: 028-23322356
电子邮件: 2871346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