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号机组烟气脱硝改造招标公告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硝改造工程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8号机组烟气脱硝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理代: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该厂8号机组烟气脱硝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厂家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
邯郸市地处河北省南端,与山西、山东、河南三省相邻,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厂址位于邯郸市马头镇工业区,距离邯郸市南郊10km。
公司8号机组于1995年投产,为DG670/13.7-8型超高压中间再热自然循环固态排渣煤粉炉,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单锅筒?型结构、四角切圆燃烧方式、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结构构架、悬吊结构、半露天布置。由于投运时间较早,未采用烟气脱硝技术,锅炉NOX实际排放值约为800-1000 mg/Nm3 (干基、标态,6%O2,以NO2计) 。
本工程为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8号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的建造总承包工程(EPC),采用SCR-液氨法,通过改造,在设计煤种、锅炉BMCR工况、处理100%烟气量条件下SCR反应器入口NOx浓度在550mg/Nm3时,脱硝效率不小于84%,出口NOx排放浓度不大于88mg/Nm3设计。
二、招标范围:
本次改造范围包括烟气脱硝系统及其相关配套改造工程(包括回转式空气预热器、省煤器适应性改造项目)以内所必需具备的工艺系统及土建建(构)筑物设计、废旧设备拆除、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施工(含土建)、调试、检验、探伤、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考核验收(含性能试验、消防检测及验收、安评验收)、技术服务、培训、最终交付投产、售后服务等。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7000万人民币。
3.2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3 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质等级: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3.4 具有环境工程范围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安装、设备制造与供货、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 投标方拥有国内外2台套(含)以上的设计、制造、工程建筑、调试等总承包与所投项目相应等级(300MW或600MW)及以上的燃煤火电机组的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装置成功运行的业绩;
3.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3.7 企业介绍,包括:企业性质、企业人员构成、主营范围与主要业务概括、技术特点或专利技术。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4.1 请有意向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厂家参与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需提交报名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4.2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4日~2013年12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4.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报名表需签字盖章,传真至010-51967698,原件邮寄或送达至招标理代机构,并将填报完毕的报名表(WORD格式及扫描PDF格式)发送至xuyan@cweme.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逾期送达的文件无效。
文件及电子版送达地址: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院3号楼北方国际大厦708室
邮政编码:100040
单 位: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妍
电 话:010-51967092
传 真:010-51967698
电子邮箱:xuyan@cwem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