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AZZB-2013-(0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供热管网改扩建一期工程已由吉市发改审批发【2013】14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市九新热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吉林市九新热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供热管网改扩建。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3工程建设地点:松花江电厂至松江北路。
2.5招标规模:松花江电厂至松江北路,供热管道4850m(双线)。
2.6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1月20日-2015年12月30日。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有过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信誉良好。
3.2监理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监理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埠施工企业应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还需到吉林市建委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吉市建字{2011}197号文件)。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3年12月25 日至12月31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在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施工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照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代理人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监理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照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注册监理工程证、投标代理人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2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均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抵押金人民币30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2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人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下)为2014年1月15日下午14 时00分,地点为吉林市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人民币施工27万元,监理2万元。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本项目由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全程监督。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九新热力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158号202室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13089488888
招标理代机构:吉林安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船营区厚德广厦小区18#2层
联系电话: 0432-68010132 联 系 人:李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