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低热值煤综合利用电厂,招标方为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沉降观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低热值煤综合利用电厂
工程规模:2×300MW循环流化床直接空冷发电供热机组
资金来源:企业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
工程地点:山西省汾阳市三泉镇尚文村
招标编号:hp1306gf135
招标内容:全厂主要建(构)筑物沉降观测,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乙级资质(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2X300MW及以上规模火力发电厂的沉降观测工作业绩。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3.4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6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违法行为。
3.7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25日至2013年12月3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周六、日不休息),在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169号华宇国际大厦B座10层D号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照执副本原件、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相应资格证书原件、相应的业绩证明原件、银行资信等级证明、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加盖单位章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方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理代:山西华普工程招标理代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169号华宇国际大厦B座10层D号
邮政编码:030002
联 系 人:曲先生 齐先生 牛先生
电 话:0351-5602378
传 真:0351-3339461
E-mail: sxhp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9180141700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