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低热值煤综合利用电厂,招标方为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质量评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低热值煤综合利用电厂
工程规模:2×300MW循环流化床直接空冷发电供热机组
资金来源:企业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
工程地点:山西省汾阳市三泉镇尚文村
招标编号:hp1306gf137
招标内容:评价方组织专家对本项目机组工程进行质量保证条件、性能检测、质量记录、尺寸偏差、强制性条文实施的管理和执行情况及观感质量六方面的现场实物检查和项目文件核查。
评价方负责对本项目机组工程项目的整体工程进行质量评价。
评价工作完成,评价方组织专家出具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工程整体质量评价费用包含:工程质量评价基本费用、专家劳务费、差旅费,以及税金、利润、保险等投标方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发生的所有费用。
工程质量要求:按照电力建设施工验收及评价规程对本项目进行客观的评价,并指导建设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改进。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火力发电工程质量评价甲级证书。
3.3企业业绩:2010年至今具有工程质量综合评价项目业绩,且业绩良好。
3.4项目经理:2010年至今具有工程质量综合评价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经历。
3.5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7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违法行为。
3.8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25日至2013年12月3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周六、日不休息),在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169号华宇国际大厦B座10层D号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照执副本原件、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相应资格证书原件、相应的业绩证明原件、银行资信等级证明、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加盖单位章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方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理代:山西华普工程招标理代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169号华宇国际大厦B座10层D号
邮政编码:030002
联 系 人:曲先生 齐先生 牛先生
电 话:0351-5602378
传 真:0351-3339461
E-mail: sxhp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9180141700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