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110kV桃源输变电工程环保行政许可的公示
天环建示〔2013〕112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对台州110kV桃源输变电工程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台州110kV桃源输变电工程
2、建设地点:桃源变所址位于天台县赤城街道秀水山庄与姜坟村之间、上三高速以北地块。
3、建设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台州供电公司(台州电业局)
4、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
本期
终期
评价规模
110kV桃源输变电工程
变电所
(半户内)
主变
2?50MVA
3?50MVA
3?50MVA
110kV配电装置:国产GIS成套配电装置户内布置,主变户外布置。
110kV线路
2回
3回
2回
出线间隔
本期在220kV山岸变侧扩建2个110kV出线间隔。
5、环评单位:浙江国辐环保科技中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可能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因子包括生态环境、噪声、废(污)水、扬尘、固废和土地占用的影响;运行期的污染因子包括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噪声。
三、预防、减轻不良影响的措施和对策
排放源(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污染物
施工期
线路施工
施工扬尘
增湿作业
施工管理
每日增湿作业5次以上,减少70%施工扬尘
运行期
无
无
——
——
水污
染物
施工期
施工人员
泥浆废水
沉淀池充分停留
上清水回用,淤泥妥善堆放
生活污水
简易化粪池充分停留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运行期
值守人员
生活污水
化粪池处理
固体
废物
施工期
施工人员
生活垃圾
集中堆放,定期委托当地环卫清洁单位清运
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
建筑垃圾
运行期
值守人员
生活垃圾
集中堆放,定期委托当地环卫清洁单位清运
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
电磁辐射
运行期
主变压器和输电线路
工频电场
工频磁场
无线电干扰
变电所采用半户内布置(主变户外布置)。合理选择路径,对沿线区域民房进行避让
工频电场:4kV/m
工频磁场:0.1mT
无线电干扰:46dB(μV/m)
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
根据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按要求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行期
变电所主变、风机产生的噪声通过距离衰减;输电线路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产生的电晕会产生一定的可听噪声,其贡献小于2dB。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1.施工场地的选择应尽量选择原有植被较容易恢复的区域,以便能在施工结束后恢复土地的原有植被,在施工过程中场地内的表层可先集中堆放,后用于场地植被的恢复。
2.挖掘产生的土方,必须层层压实,坡面不应太陡。同时在周围设置排水沟,防止坡面遭雨水冲刷破坏,造成保护水土。
3.做好及时回填和绿化被复工作,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4.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牵张场钢板,重新疏松土地,进行土地整治,以便当地农民进行复种,以恢复原有土地利用方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评价分析,110kV桃源输变电工程建成运行后,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及环境管理措施,其各项环境指标均能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运行期间内严格落实管理和监测计划。建议工程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加强变电所绿化,充分考虑绿色环保因素,使变电所整体外观及建筑风格与周围环境保持协调,最大限度降低变电所对当地景观的影响。针对变电所周围秀水山庄小区公众的反馈意见,建设单位应做好解释沟通工作,使工程周围的居民充分了解工程的性质和内容,获取其对工程建设的支持。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工程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时间:2013年12月26日—2014年1月6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对项目有异议的,请在2014年1月11日前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电子信箱:tthbjspk@163.com 电话:83902107 传真:8390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