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方奇运汽车车身制造有限公司新建工程机械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2013年12月10日
1. 项目概况
天津东方奇运汽车车身制造有限公司新建工程机械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人民币,选址位于天津市宝坻区马家店工业区管委会路3号,新建厂区占地面积67000m2(约100亩),建筑面积2665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现有1座24000m2联合厂房(包括下料焊接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新建联合站房、食堂、办公楼及职工宿舍等辅助及公用设施,计划购置相关生产设备300台(套),年产工程机械3500套,产品种类包括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压缩式垃圾车、电动环卫车、栏板半挂车。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收入达37912万元,年利润总额3212万元。目前该项目已由天津市宝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津宝行政许可[2013]159号)。
2. 产业政策及规划选址符合性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压缩式垃圾车、电动环卫车、栏板半挂车,主要应用于城市环卫设施,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服务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不在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范畴之内,因此属于允许类,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选址位于天津市宝坻区马家店工业区管委会路3号,利用厂区现有一座建筑面积24000m2的车间进行改造,并新建办公楼及宿舍等设施,土地性质属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马家店工业区以不锈钢制品为主导产业,重点发展不锈钢的板、管、棒制品及线材制品加工制造。区内现已初步形成以不锈钢制品、机械制造为主的产业特色,规划将继续发挥现有主导产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机制,防治高污染、高消耗企业的进入。本项目属于机械制造类,符合工业区现有产业布局,满足工业区以不锈钢制品、机械制造为主的产业规划,生产工艺设计及设备选型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需要,符合工业区环保准入条件,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工业区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
3. 建设地区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2年宝坻区常规污染物SO2、NO2和PM10年均值均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限值要求。宝坻区全年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Ⅱ级良好水平天数296天,全年监测天数355天,达到或优于Ⅱ级良好水平天数占全年监测天数的83.4%。
由环境空气特征因子监测结果可知,监测范围内二甲苯本底浓度为1.5 10-3~5.8 10-3mg/m ,满足TJ 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 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 一次浓度限值要求(二甲苯:0.30mg/m );非甲烷总烃本底浓度为0.2~0.7mg/m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规定的一次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2.0mg/m )。厂址处臭气浓度现状本底监测值均低于检出限10(无量纲)。建设区域内环境空气特征因子监测结果均符合环境标准要求,环境空气质量尚可。
(2)声环境质量现状
由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区四侧厂界昼、夜间声环境现状监测值均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要求,说明新建厂址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
4.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治理措施
4.1 废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1)焊接烟尘
焊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焊接烟尘。CO2保护焊焊接烟尘采用小型可移动式焊接烟气净化装置进行处理,龙门埋弧焊机焊接烟尘采用随机配备固定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净化效率均达到90%以上,净化后尾气直接排入车间,经车间换风无组织排放。经计算,通过车间通风系统排到室外的焊接烟尘量最大为0.027kg/h。
(2)抛丸粉尘
抛丸工序产生金属氧化物粉尘。抛丸机采用密闭设备,负压操作,抛丸粉尘采用抛丸机自带的两级除尘系统(旋风+布袋除尘)进行过滤,除尘效率可达到99%以上。除尘系统排气量为40000m /h,净化后尾气由一根25m高排气筒P1排放。经计算,抛丸粉尘排放量为0.192kg/h,排放浓度为4.8mg/m 。
(3)喷漆废气
涂装车间设2座水旋式喷漆室,用于专用车上装部分底漆和面漆喷涂,产生的有机废气污染物为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喷漆室设水旋式漆雾过滤装置对漆雾进行处理,漆雾捕集效率可达99%。喷漆室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净化效率达80%以上。每个喷漆室各配备3根25m高排气筒,底漆喷漆室排气筒编号为P2~P4,面漆喷漆室排气筒编号为P5~P7。净化后的尾气经各自喷漆室3根排气筒排放。
经计算,底漆喷漆室单根排气筒(P2、P3、P4)喷漆工序二甲苯排放量0.07kg/h,排放浓度1.3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23kg/h,排放浓度4.49mg/m 。烘干工序二甲苯排放量0.03kg/h,排放浓度0.56mg/m ;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10kg/h,排放浓度1.92mg/m3。面漆喷漆室单根排气筒(P5、P6、P7)喷漆工序二甲苯排放量0.06kg/h,排放浓度1.2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27kg/h,排放浓度5.24mg/m 。烘干工序二甲苯排放量0.03kg/h,排放浓度0.51mg/m ;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12kg/h,排放浓度2.24mg/m3。
(4)烘干燃气废气
本项目烘干工序燃烧炉的燃料采用天然气。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SO2、NOx、烟尘,燃气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P8排放。经计算,SO2排放速率为0.020kg/h,NOx排放速率为0.156kg/h,烟尘排放速率为0.010kg/h。
(5)锅炉废气
本项目厂区建燃气锅炉房一座,布置1台1t/h燃气锅炉,用于提供厂区冬季生活采暖热源。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SO2、NOx、烟尘,燃气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P9排放。经计算,SO2排放速率为0.016kg/h,NOx排放速率为0.125kg/h,烟尘排放速率为0.008kg/h。
(6)食堂油烟
本项目设有职工食堂,燃料使用天然气,根据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对有关企业食堂油烟监测结果,食堂油烟浓度约6~10mg/m3。
(7)柴油尾气
本项目将在厂区北侧露天空地对专用车产品进行调试、检测作业,试车过程会产生少量柴油尾气。
4.2 废水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水包括职工生活污水和锅炉排水,废水排放量总计52m /d。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职工盥洗、淋浴、冲厕产生的污水,产生量为50m /d,化粪井沉淀后直接进入厂总排口排放,最终排入马家店村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锅炉排水来自软化水制备排浓水和锅炉排浓水,水质较为简单和清洁,采暖期排放量为2.0m /d,满足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可作为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厂总排口。
4.3 噪声排放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剪板机、抛丸机、锯床、冲床等机加工设备,空压机、排风风机、水泵等辅助设备以及试车发动机噪声。其中,剪板机、抛丸机、锯床、冲床等机加工设备设置在下料焊接车间内,预测车间内各种设备噪声源强约70~90dB(A);空压机设置在联合站房空压站内,噪声源强约80~85dB(A);水泵设置在联合站房及涂装车间内,噪声源强约70~85dB(A);风机设置在下料焊接车间、涂装车间内,噪声源强约70~75dB(A)。此外,专用车试车发动机噪声源强约75~85 dB(A)。本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水泵采用软接头连接,风机及泵底座安装减振垫基础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4.4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金属边角料、抛丸粉尘、废丸料、金属废屑、废切削液、废机油(含废棉纱)、废液压油、废漆渣(包括油漆容器)、废活性炭、漆雾处理废水、废弃包装材料以及职工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三个类别,在厂内分类、单独贮存,其中金属边角料、抛丸粉尘、废丸料、金属废屑、废弃包装材料等可回收废物交物资部门回收处理;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漆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 清洁生产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天津市的产业发展政策,生产的产品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采用的生产工艺基本符合采用清洁能源和清洁原料、采用先进技术与先进设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节能、降耗又减污的清洁生产要求。
6.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COD 5.00t/a,氨氮 0.38t/a,石油类 0.025t/a;SO2 0.080t/a,NOx 0.640t/a,烟尘 0.043t/a,工业粉尘 0.192t/a,二甲苯 1.00t/a,非甲烷总烃 3.90t/a。本项目废水最终排至马家店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上述总量纳入该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内。经地区污水处理厂削减后,预测排入外环境废水污染物总量指标为COD 0.64t/a、氨氮 0.06t/a。
7 公众参与
本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现场公示、网上公示、登报公示以及调查问卷等形式。现场公示、网上公示和登报公示均没有收到任何反馈意见。根据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大部分被调查者认为本项目可能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是大气污染,需要采取废气治理措施来减轻以上影响;同时大部分被调查者认为本项目建设会对地区经济发展产生有利影响;本项目的建设得到附近工作和居住的大部分人群的理解,100%的被调查者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支持(积极支持和基本赞同)的态度,没有被调查者表示反对。
8 环保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环保投资总额估算为597万元,约占项目投资总额的2.0%。主要环保措施包括:施工期扬尘及噪声防治、废气净化处理措施、排污口规范化措施、噪声控制措施、工业固体废物暂存设施、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厂区绿化等。
9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位于天津宝坻马家店工业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需要,符合工业区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建设地区常规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监测浓度均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厂界声环境达标。在采取了工程设计和评价建议的污染治理和控制措施后,大气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马家店村污水处理厂,排水具备合理去向。厂界噪声预测满足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可行。因此,在落实了本项目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和控制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如需要参阅报告书简本,请与环评单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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