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四大家”机关主体办公楼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依据仙桃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下达的仙财采计[2013]B244号计划函要求,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仙桃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仙桃市“四大家”机关主体办公楼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XTZFCG/2013/022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仙桃市“四大家”机关主体办公楼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
2.项目内容:中央空调主机、末端、锅炉等设备及空调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即中央空调总包交钥匙工程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交钥匙
4.交货地点:仙桃市“四大家”机关主体办公楼建设工地
5.预算金额: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4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资质求要: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机电安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是投标货物冷水主机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投标人若为经销代理商,须提供冷水主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产品授权书;须提供锅炉、冷却塔、风机盘管、水泵、阀门和保温材料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书。
4、投标货物冷水主机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经销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5、投标货物冷水主机制造商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制造厂商必须是在中国设有生产工厂和备件仓库的国际知名品牌。必须在湖北省设有固定合法分支机构(以5年以上工商注册文件为准)及办公场所,并能提供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投标货物冷水主机推荐品牌:特灵、开利、约克、麦克维尔、顿汉布什等同品质品牌。
6、投标货物冷水主机在湖北省内有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应用案例不少于3项,其中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应用案例不少于1项(提供能体现项目内容、规模的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
7、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事项:
1、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在2014年1月2日起至2014年1月 8日17:00时止(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到仙桃市仙桃大道32号仙桃市财政局11楼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1108室进行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免收工本费。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含产品合格证书或材料证明书、主要材料须提供有效的原产地证明、产品的检验报告等);
(3)货物冷水主机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货物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
(4)货物冷水主机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加盖货物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
(5)业绩正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开标时间:2014年1月23日上午10:30时整投标截止并开标,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仪式,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开标地点: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401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5号(洪山家乐福后)。
4、投标保证金金额及银行账号: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RMB200,000元整),投标人应于2014年1月17日16:00时前递交。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应在2014年1月21日16:00时之前到账。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以下收款单位及银行帐号:
收款单位:仙桃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及其他资金财政专户
银行账号:572957540391
开户行:中行南区支行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樊先生
单位名称:仙桃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话电:0728-3491053
采购执行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单位名称: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传真:0728-3232666-5151
联系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