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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水处理设备热浸镀锌生产项目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12-31 11:05
浏览次数: 102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一、项目名称:江西固德实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000吨新型输变电铁塔、交通安全设施等产品热浸镀锌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地点:江西省上高县工业园镜山园区民族路。  

三、项目概要:项目主要以钢材、锌锭为主要原料,以盐酸、油漆、稀释剂等为辅料,通过切割、冲孔、轧制、拼焊、酸洗、水洗、助镀、熔锌、镀锌、冷却、砂磨、喷烤漆、检验、入库等工序,生产新型输变电铁塔和交通安全设施。

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机加工车间、镀锌车间、烤漆车间、整理包装车间等主体工程;新建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贮运工程;新建办公楼、宿舍楼及食堂等辅助工程,新建配电房等公用工程,新建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

项目占地面积50亩,总投资860.1万元,其中98万元,占总投资11.4%。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一)清洁生产要求。项目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节能降耗,提高物料利用率,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

(二)施工期污染防治。必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的使用,夜间禁止使用打桩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认真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临时收集池、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施工工地。

(三)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生产废水主要是水洗废水、酸洗废气处理废水、镀锌工序烟尘喷淋废水、油漆废气处理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并经接触氧化+曝气法处理后外排;镀锌工序烟尘喷淋废水经吹脱及中和沉淀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一并经调节+SBR装置处理。经处理后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经园区排污管网排入水口河,最后汇入锦江。

(四)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是燃料烟气、镀锌件酸洗废气、热镀锌镀锌工序烟雾、喷烤漆产生漆雾和有机废气及食堂油烟。镀锌炉燃料采用天然气,烟气经1根15m烟囱直排。酸洗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吸收塔处理,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热镀锌工序烟雾中主要成分为氯化铵、氯化锌、氨气、HCl及酚类,收集后经三级水膜喷淋处理,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喷烤漆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漆雾、甲苯经1套三级水喷淋净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15米排气筒外排。食堂油烟经油烟机处理,通过烟道于楼顶排放。

应加强企业管理,采用先进的、密闭性能好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无组织废气排放的治理。企业应加强车间通风,避免废气在车间内积聚。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边角废料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酸液属危险废物,危废编号HW34;锌渣和锌灰、污水处理站污泥、助镀废渣、中和沉淀渣、收集的粉尘,均属危险废物,危废编号HW23;废活性炭、漆渣,均属危险废物,危废编号HW12。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六)噪声:应优化总平面布置,合理布置冲床、空压机、行车、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所用的高噪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和减振等措施,可有效减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七)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全场废水收集、输送、处理与排放设施、排污管道设计的施工中应严格执行高标准防渗、防腐措施,防止废水沿途泄漏;一般固废暂存场设置雨棚,地面进行硬化;危废暂存间作防渗处理,设置渗滤液集排水设施;防止物料及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

(八)排污口规范化。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高度须满足相应标准及《报告书》要求,并按规定设置监测采样口。

(九)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根据《报告书》计算,确定卫生防护距离以镀锌车间为起点100m,以烤漆车间为起点50m,在建设单位调整平面布置后,该范围内无居民集中居住区及其它《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环境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相关规定的要求。今后在厂址四周卫生防护距离内,严禁新建学校、医院、居住区等敏感项目。

(十)环境风险防范。本项目的风险事故主要为盐酸的腐蚀及氯化氢的泄漏,天然气及稀释剂引发的火灾和爆炸。企业应强化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建立管理机构,制订各项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措施,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建设不小于50m3的事故应急池,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五、环评单位:宜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六、公示时间: 2013年12月17日——2013年12月27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795-3998291 传真:0795-3998291  

EMAIL:ychbjg@126.com   

联系人:黄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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