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宜春市泰昌矿业有限公司年加工35万吨锂瓷石矿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袁州区新坊镇泽布村境内。
三、项目概要:项目主要以锂瓷石36.07万吨/年、氢氧化钠280吨/年、椰油烷基伯胺52.5吨/年等为原辅料,通过洗矿、破碎筛分、磨矿、磁选、重选、浮选、脱水等工序生产锂云母、锂长石等。
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原有生产区、新建生产区、供料房等;辅助工程包括办公楼、职工宿舍等;公用工程包括供电、供水;储运工程包括原料堆场、仓库、装载设备等;环保工程包括污水处理措施、废气处理措施、噪声防治措施、事故应急池、固废临时贮存场等。企业对现有设备、环保设施进行优化,废水纳入新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项目占地134.78亩,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3.75%。
关键设备:钻采设备、引煤机、除尘器、破碎机、通风设备、球磨机、采选机、浮选机。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一)清洁生产要求。项目应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节能降耗,提高水资源和物料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禁止采用落后、属淘汰类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
(二)施工期污染防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以减轻夜间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期管理,施工时采用洒水,并在其上设置蓬布等措施减少施工场地及运输扬尘产生;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避免雨季施工,对施工完成的坡面作及时的护坡处理,避免造成较大的水土流失;加强施工期的废石、余土和建筑垃圾、工人生活垃圾的管理。施工期生活废水经收集后作为有机肥用于周边林地,严禁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后回用,不排放。
(三)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初期雨水、选矿废水及生活废水等。
采矿废水经布设的排水沟汇入沉淀池,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中采用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场地特点,采用硬化场区,雨、污分流,厂内依地势合理设置雨水截、排水涵管,收集厂区内的雨水。在厂区西侧地势低处设置1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可回用于选矿,不外排。后期雨水外排。
(四)废气污染防治。应采用先进的、密闭性能好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无组织废气排放的治理。项目废气来源主要包括露天采矿废气、选矿废气等。
本项目采矿废气主要有选矿、原料堆场扬尘和汽车运输产生的扬尘等,采取洒水等相应措施后,确保外排无组织废气达标。
项目工序采用温法作业,破碎工段出料口处采用喷淋除尘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堆场采用半封闭加顶蓬设计,顶部加装自动喷淋设施。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渣、选矿产生的泥砂、磁选产生铁渣、污水处理污泥等属第类工业固体废物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暂存,经机械脱水后可作为陶瓷原料或水泥原料。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为破碎机、振动筛等设备噪声。
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减振装置,有效减少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各工艺废气排气筒高度须满足相应标准及《报告书》要求,并按规定设置监测采样口。
(八)环境风险防范。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水处理设施的事故性排放及氢氧化钠的腐蚀性。场区应采用雨污分流设施,为防止选矿废水事故排放,在厂区西侧设置一组4个事故池,容积480m3。用于收集事故废水。建设单位应制订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预防废水事故排放,给地表水造成污染。对氢氧化钠的贮存应有防腐防渗措施,防止氢氧化钠对环境的影响。
(九)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经环评计算,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项目最近敏感点为距厂界270米的白路树下,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袁州区新坊镇政府应采取措施,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敬老院等环境敏感点。
五、环评单位:江西省核工业环境保护中心
六、公示时间: 2013年12月16日——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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