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名称: 浙江永盛工具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联系人: 俞书明
联系方式: 62293177
关于浙江永盛工具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追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受理情况的公告
我局已受理了浙江永盛工具有限公司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永盛工具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追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乐清市芙蓉镇特色工业区
建设内容:追加建筑面积5448平方米,用作原材料及成品仓库,改建后年产3000万只建工钻头。
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落实环评提出的相关治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讲是可行的。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勤洒水抑尘,减少建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夜间禁止擅自施工;如须夜间施工作业应当报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做好施工弃土、建筑泥浆等固体废弃物的定点处置,禁止随意倾倒。
2、焊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沼气净化池处理达标排放。
3、项目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固体废物必须严格收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得处排;生活垃圾集中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按规定处置。
4、合理布局车间,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净化收集;发电机、焊接废气经收集后引致屋顶排放。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到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或来电向我局反应问题或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若有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77—61882587
传 真:0577—61882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