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名称: 乐清市红星辰电子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联系人: 赵章财
联系方式: 62311597
关于乐清市红星辰电子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受理情况的公告
我局已受理了乐清市红星辰电子有限公司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乐清市红星辰电子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虹桥镇南村
建设内容:年产冲压件10亿只、注塑件8000万只。
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建设单位在落实各项环境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做好与市政污水管网纳管衔接工作。
(2)注塑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5米高空排放。
(3)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到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或来电向我局反映问题或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若有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77—61882587
传 真:0577—61882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