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MTC13YDQFG0591BA)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 招标代里机构 )受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人 )的委托,就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招标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如下: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对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1#、2#锅炉燃烧后电除尘所排放的粉煤灰及炉膛排放存于渣池的湿渣综合利用处理进行招标,处理规模:年产粉煤灰约3万吨(不分选),湿渣约8千吨(不分选),每日产灰量约100吨,湿渣约25吨(灰渣量和质量会因燃煤不同等情形而产生变化)。投标人应负责粉煤灰及湿渣的装车、运输及综合利用等工作。
1.2 处理服务期:2014年2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止。(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2. 合格的投标人: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工商登记营业范围符合项目要求的企业,并符合国家相关产业资源利用政策且具备相应的处理能力。
(2)具有粉煤灰综合利用能力或经营相关业务1年及以上有可靠处理灰渣能力并具有专用粉煤灰装罐车辆(提供本单位名下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或长期租用合同(提供合同出租方名下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
(3)投标人的操作人员应具有由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桥式起重机司机特种作业资格证。
(4)投标人须具有500吨以上的粉煤灰仓储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5)若中标,应提交不少于现金人民币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购招标文件时提供对此项要求的投标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4.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4年1月8日起至2014年1月15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粤东营业部办公大厅;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凭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符合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符合国家相关产业资源利用政策且具备相应的处理能力的证明能力、桥式起重机司机特种作业资格证、粉煤灰综合利用能力或经营相关业务1年及以上有可靠处理灰渣能力的证明文件、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车辆租用合同、粉煤灰仓储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承诺书等,按合格的投标人要求内容提交所有资料,缺一不可),所有资料复印件(A4纸)依序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项(售后不退)。
5. 招标人和招标代里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月28日9时00分-9时30分。
(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月28日9时30分。
(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粤东营业部开标厅。
7. 招标人、招标代里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方式
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潮汕路金平工业城内
联 系 人:黄先
电 话:0754-88105010
招标代里机构联系方式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
电 话:0754-83652966、83652955
传 真:0754-88781987
联 系 人:杨工、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