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月7日-2014年1月11日。
电话:029-86787852
传真:029-86787851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分(县)局
1
华侨城天鹅堡(三期)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以北、翠华路以东、曲江宾馆以西、瑞禾村以北。
西安曲江华侨城投资发展公司
项目三期总体用地面积约30853.16m2,总建筑面积约为148880.66m2,建设内容以4栋住宅楼(其中3栋32F;1栋10F),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辅助工程设施。项目建筑密度13%,容积率3.05,绿地率51%。总投资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12万元,占总投资的0.82%。本项目计划于2014年3月开始施工,到2016年6月全部竣工。
(一)在项目建设中,采取封闭施工,设置1.8m以上的硬质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遇4级以上风力停止土方施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防止施工扬尘污染。采用低噪声机械,严格限制或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机械的位置,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周边敏感点一侧;设置临时厕所和化粪池,并将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建筑垃圾与外运土方运往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往西安市指定垃圾填埋场处置。
(二)地下停车库设13个排气筒,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h,排气口位置应远离进气口,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尽量分散设置,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并对排气口作适当的美化处理,排气筒高度不低于2.5米;居民油烟废气经厨房油烟集中排烟竖井通道口加装的油烟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三)本项目废水主要为住宅楼居民生活污水,项目运营期污水排放量为239.8m3/d,经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其中95.92m3/d进入项目自建的中水站进行处理后回用,剩余143.38m3/d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北石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自建中水处理设施,建设规模为500m3/d,中水站采取一次设计,分期建设,中水站二期预留空地。
(四)项目建成后,主要固体废弃物为居民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700.8t/a,生活垃圾袋装分类收集,固定地点堆放,每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往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填埋。本项目中水站污泥产生量为12t/a,污泥浓缩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针对主要噪声源,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不同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吸声和消声处理措施。对有振动设备机组设防振支座和减振,以减振降噪;风机、水泵进出口与管道之间设可曲挠性软接头;管道穿墙应加装减振垫,空中架设时设置减振钩,以防刚性振动引起的噪声。
(六)对于用地红线外北侧15米以内不能满足大寒日两小时日照要求的瑞禾村部分现状建筑,建设单位承诺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由建设单位承担所有责任并自行解决;不满足日照要求的37户,建设单位承诺采取不做住宅销售的措施。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曲江新区分局(029-8559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