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越盛燃料化工油库有限公司九江市越盛油库迁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九江市越盛燃料化工油库有限公司九江市越盛油库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九江市越盛燃料化工油库有限公司九江市越盛油库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九江市庐山区新港镇洪垅埂村,位于新港镇政府东北面400米处,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6 06.406 ,北纬29 45.097 。
建设性质:迁建(补办环评)
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4411.19m2(约51.6亩),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5555.36 m2,项目主要建筑内容为综合办公楼、消防泵房、储油罐、发油罩棚、发船泵棚等公用工程。
项目主要贮存0#柴油和93#汽油,设有3座汽油罐和3座柴油罐。项目设有储罐10座,设计3.8万立方米库容量,一期建设6座储罐,库容量为2.28万立方米;平均周转次数为12次/年,柴油周转次数为11.6次/年,汽油周转次数为13.2次/年。
本项目劳动定员28人,年生产350天,每天8小时连续作业,生产班制为一班制。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废气:
贮罐的大小呼吸和装卸过程中的泄漏、各装置阀门、管线、泵等运行跑、冒、滴、漏的逸散到大气中的废气。该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大小呼吸和装车损耗,主要污染物是非甲烷总烃,本项目装车发油区产生的废气通过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其处理效率为99%,废气排放浓度为5g/m3,能够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中的浓度限值要求。产生的废气经过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后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主要为贮罐罐底切水、油罐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化验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汇同生产废水经过“隔油池+溶气气浮池”处理后达新港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新港污水处理厂后排入长江。预计对纳污水体水质影响不大。
3、本项工程中的噪声污染源主要项目噪声为各类输油机泵、水泵和压缩机等,其噪声源强为80-85dB(A),建设单位通过相应的隔声降噪、合理布局、加强管理等处理措施,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油罐清罐时的油泥、油渣、含油废水处理产生的油污、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活性炭再生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化验室产生的废酸废碱等废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需交由由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都将得到妥善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求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1)装车发油区废气
装车发油区产生的废气通过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5米高排风口排放。
(2)贮罐大小呼吸量
项目的汽油挥发性较大的油罐采用内浮顶储罐,挥发项目较小的柴油燃料油采用固定顶储罐等相关防治措施处理。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主要为贮罐罐底切水、油罐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化验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汇同生产废水经过“隔油池+溶气气浮池”处理后达新港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新港污水处理厂后排入长江。
3、噪声影响及防治对策
本项工程中的噪声污染源主要各类输油机泵、水泵和压缩机等,其噪声源强为80-85dB(A),建设单位通过相应的隔声降噪、吸声消声、加强管理等处理措施。
4、固体废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油罐清罐时的油泥、油渣、含油废水处理产生的油污、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活性炭再生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化验室产生的废酸废碱等废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需交由由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都将得到妥善的处置,
四、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所涉及的危险物质,构成重大危险源,可能存在风险主要为易燃物质的泄漏、火灾以及爆炸等事故。建设单位拟采取在厂区内设置事故废水收集池、加强易燃物质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进行防范和应对,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在可接受范围内。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符合当地城市发展及总体规划。项目拟建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工程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项目区域现有的环境区域功能。因此,本评价认为,在本报告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及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情况下,项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在本公示10天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凡是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评价单位: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单位地址:九江市浔阳东路133号
联系人:汪忠 联系电话:15270268869
电子信箱:15070249792@qq.com
建设单位:九江市越盛燃料化工油库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九江市城东港区沿江工业基地11号
联系人:陈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