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澳海浩德牧业有限公司建设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的公示
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天津市武清区环保局在接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将该建设项目情况及报告书评价结论简介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对公示内容提出真实、客观、科学、合理的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
天津澳海浩德牧业有限公司建设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
建设单位
天津澳海浩德牧业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建设地点
(四至情况)
建设地点位于天津市武清区河北屯镇南口哨村,村东550米处,占地面积217.7亩(约145133.41平方米),东、西、南、北四侧均为农田。项目用地为武清区河北屯镇南口哨村设施农业建设用地。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天津澳海浩德牧业有限公司建设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人民币,为备案制项目。占地面积217.7亩(约145133.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万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拟建成母牛舍、后备牛舍、产房共7栋,挤奶厅2栋,以及饲料储存加工区、粪污处理区、办公生活区等。项目达产后存栏量为2000头,其中成年高产奶牛1200头,鲜奶产量将达到9600吨/年,同时可向社会提供良种商品奶牛约274头/年。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013年12月~2014年6月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1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分析
1.1施工期扬尘和噪声影响
本项目施工扬尘的环境影响范围约150米,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范围约100~150m。项目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与项目边界间最小距离为500米,施工扬尘和噪声影响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施工扬尘和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1.2施工期固体废物、废水影响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项目污水处理站施工过程产生的挖方土全部用于场区建设过程的填方土,无外运弃土。施工期间的工程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要求按规定路线运输,运输车辆必须按有关要求配装密闭装置。防止露天长期堆放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施工期废水来源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车辆、设备冲洗水。施工期废水产生量较少,环境影响轻微。
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2.1环境空气
(1)恶臭污染物
本项目养殖场内整个生产区均有恶臭物质排放,主要恶臭源为牛舍和固液分离车间,恶臭物质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
本报告分析认为,在各产生恶臭物质的单元均采取相应恶臭防治措施前提下,项目场界处硫化氢与氨气浓度满足DB12/-059-9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无量纲)满足NY/T388-1999《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项目边界与周围环保目标间的距离较远,恶臭气体的排放不会对环保目标造成影响。
项目采取的恶臭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采用干清牛粪方式;对粪污采用固液分离;对液体粪污采用完全混合式发酵(CSTR)处理;对固体粪污采用好氧发酵处理。同时对牛舍、牛粪发酵堆定期喷洒化学、生物等除臭剂;沼气工程内集污池、集水池、沉砂池以及调节池等设施加盖处理。此外,建设单位拟在奶牛日粮中添加活性碳、沙皂素等除臭剂。
(2)沼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沼气燃烧废气排放源包括沼气锅炉、食堂操作间和燃烧剩余沼气的燃烧塔架。沼气采用脱硫效率达到99%以上的脱硫塔脱硫除臭,使沼气中H2S的含量达到20mg/m3以下。
沼气锅炉燃烧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均符合DB12/151-200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B区,非建成区,第Ⅱ时段)的要求,燃烧塔架燃烧废气中污染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食堂油烟
本项目本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排放量为0.007t/a,经净化效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排放浓度符合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相关标准要求。
2.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污水主要包括养殖废水、生活污水。其中养殖废水包括挤奶厅和产房冲洗废水(设备冲洗水、地面冲洗水、奶罐清洗水)、牛尿、成牛舍罩棚粪污冲运废水。污水产生量为94.644t/d。
本项目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与成年牛舍罩棚粪污一起采用管道输送的方式汇集到粪污处理区,经固液分离车间筛分机筛分去除绝大多数量的固体物后,排入集水池内,集污池内污水除11.04t/d作为成牛舍罩棚粪污冲运用水循环利用外,全部进入沼气工程,经处理后作为液体有机肥料农用,无外排污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分部于青贮区、饲料加工区、粪污处理区,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方面,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经预测,噪声源经设备间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要求。
2.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牛粪、病死牛、格栅及沉砂池废渣、沼渣、沼气净化废脱硫剂和生活垃圾。
对于因传染性疫病致死的牛只按照HJ/T 81-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填埋处置,对于因一般伤病致死的牛只按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废脱硫剂由供货厂家回收再生利用;牛粪经固液分离筛分设备筛分后进行堆翻发酵处理,作为有机肥料资源化利用;沼渣经堆翻发酵后作为有机肥料农用;生活垃圾委托市容部门定期清运。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符合 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的总体原则。
3. 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拟建地区环境现状质量尚好,具备建设的环境条件,选址适宜。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布局合理,生产设备、工艺和产品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建设过程中采取了切实有效的环保治理措施,使各项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污染物不会对环境保护目标造成影响,公众参与问卷调查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项目建设实施后可彻底解决养殖场现有环境问题,环境效益显著。本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82132227,电子邮箱:wqhbwk@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