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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污水处理设施养老院项目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1-09 11:55
浏览次数: 44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业主名称: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项目性质: 新建 
联系人: 徐德容
联系方式: 86015060
重庆: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渝北区社会福利中心养老院项目”环评审批公示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渝北区社会福利中心养老院项目”环评审批公示

我局于2014年1月8日受理了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提交的“渝北区社会福利中心养老院项目”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

渝北区社会福利中心养老院项目
建设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悦来街道柑子村(规划用地代码编号C15-3/04)
建设单位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重庆国咨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和内容

拟建项目建设1栋社会福利中心综合楼,占地面积为6025.48m2,建筑面积为18521.98m2,共设客房279间,总床位580张,均为单人床,可供580人入住。主要包括三无人员客房、医疗门诊室、娱乐活动室、食堂、停车场及设备用房等组成。
排放标准

1、废水: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一、三级标准;
2、废气:施工期粉尘执行《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2)中表7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生化池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标准。餐饮油烟执行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3、噪声:施工期环境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营运期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域标准;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
①废气:厨房使用清洁燃料天然气,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不小于85%)处理后通过设计的烟道引至综合楼屋顶高空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临时工作时排放的废气通过专用排气烟道引至福利中心综合楼屋顶高空排放;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采取设置的通气立管引至综合楼屋顶高空排放,且排气口高出上人屋面2m;车库废气通过机械排风系统抽取后进行排放,须将排风口设置在绿化带内,朝向应避开居民住宅和人行通道,并高出地面2m,周围绿化高度应配合排风口设置高度相当的乔、灌木。

②废水:拟建项目的医疗门诊废水经单独管网收集后进入消毒池(处理能力不小1m3/d)消毒后同生活污水(其中食堂废水需先隔油,隔油池处理能力不小于30m3/d)一起进入厂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小于150m3/d)进行处理。近期(进入悦来污水处理厂处理前),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的小溪最终汇入嘉陵江。远期(进入悦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三级标准后,通过该区域污水管网进入悦来家污水处理厂处理达一级A标准(SS仍然执行一级B标准)后排入嘉陵江。拟建项目的消毒池采用消毒药片(三氯异氰尿酸)进行消毒。社会福利中心应派专人负责拟建项目医疗门诊废水的消毒处理工作,定期进行消毒,做好消毒记录。

③噪声:柴油发电机运行时产生噪声约100dBA,为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柴油发电机组设于建筑物地下负一层内,发电机基础安装减振装置并设置排气消声器,在机房内墙及屋顶设有吸声材料,采用隔声门,并加之发电机运行时间有限,仅在停电时使用,因此,采取这些措施后,柴油发电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风机、水泵等设备均安置在负一层设备房内,其基础采取隔振,连接的管道采用柔性软接管,在水泵的出水管上增设消声止回阀,泵房均做密闭隔声处理。
④固废: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采取即收即运的方式,每天交由环卫部门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后由环卫部门送城市活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餐厨垃圾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医疗废物在综合楼负一楼设置建筑面积5m2医疗废物临时储存设施,集中储存后定期交由重庆同兴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置。采取措施后,营运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不会对项目区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⑤交通噪声:项目东面及南面的道路产生的交通噪声对拟建项目会造成一定影响。为减少交通噪声带来的影响,本评价要求综合楼居室临路侧采用双层中空玻璃窗,并选用隔声效果好的建筑材料、优化建筑布局朝向并加强道路旁绿化,种植高大树木,以降低交通噪声带来的影响。

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重庆市及渝北区城市规划和经济发展,其建设内容、土地利用、开发项目等符合重庆市有关要求;项目总体布局合理,工程建设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在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其不利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外排污染物对环境影响小,能为环境所接受。工程建成后,有利于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将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评价认为,拟建项目的建设可行。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23)67826967
传 真:(023)67822720
电子邮件:2918102853@qq.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大道185号(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401120
联 系 人:李德斌、雷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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