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汽车内饰件公司三期扩建项目
业主名称: 广州河西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投资额: 12012(万)
联系人: 今村齐
联系方式: 86871866
广州河西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环保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广州河西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广州河西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汽车城东风大道以东
建设内容、规模:
建设内容:主要致力于汽车内饰品零件的设计、开发和生产。
规模:本企业总投资12012万元,主要致力于汽车内饰品零件的设计、开发和生产,并提供本企业产品销售与售后服务,年产汽车内饰品零件34.04万台。
本扩建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环保投资33万元,占地面积为1599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2608.4平方米。三期工程用地为非新增用地,扩建内容是新建1栋一层车间(厂房东);1栋2层车间(厂房南);1栋三层楼房,其中一层备用,二层作为扩建前原食堂的搬迁新址,三层用作办公室;2个一层雨棚;1个一层废弃物置场;一栋一层门卫室;在原有一期厂房内新增5条地图灯生产线;在原有二期厂房新增一条门板生产线和一条遮阳板生产线;在新扩建厂房(东)内新增3条门板生产线,建设项目主要扩建内容及经济技术指标详见表1。本扩建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地图灯、门板和遮阳板,年产地图灯788793个,年产门板380000台,年产遮阳板100000台。
主要设备:
序号
产品
所在车间
设备名称
数量
1
地图灯
一期厂房
自动组立生产线
5条
2
自动打螺丝机
5台
3
自动检查机
5台
4
翻模机
1台
5
冷却塔
1台
6
门板
二期厂房
门板热熔机
4
7
超音波机
2
8
注塑机
2
9
压着机
4
10
镶布机
4
11
遮阳板
二期厂房
震动熔接机
2
12
高周波熔接机
2
13
门板
三期厂房
门板热熔机
2
14
超音波机
2
15
注塑机
2
16
冲孔机
2
17
镶布机
2
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
气
污
染
物
厨房油烟
油烟
采用静电除油烟装置、活性炭吸附二级处理后于3楼楼顶排放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生产废气
有机废气
通过抽风机集中收集后经有机废气光解净化设备处理
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Ⅱ时段标准。
水
污
染
物
生活污水
CODcr
BOD5
SS
NH3-N
动植物油
厨房废水经三级隔油隔渣处理后与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的洗手间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道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处理。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
固
体
废
物
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
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对居民的日常生活不致造成影响
废油脂
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废机油
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边角料
定期交由回收站处理
噪
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翻模机、注塑机、镶布机、真空成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级约为60~95dB(A)。噪声经距离衰减,墙壁、空气吸收,阻挡物的反射与屏障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衰减,至车间边界处能保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 dB(A),对周围声环境基本无影响。
其它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通过采取以上环保治理措施并加强日常的管理和监督,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及噪声均可达标排放,项目在营运期间不会对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厨房油烟和有机废气。
①由于本项目厨房为扩建前原厨房搬迁,搬迁后厨房炉头仍为4个,每天开炉增至6小时,厨房油烟采用静电除油烟装置、活性炭吸附二级处理后于3楼楼顶排放,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即≤2.0mg/m3)。
②门板生产过程中注塑工艺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TVOC),采用集气罩收集再经光解净化设备处理后于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采用光解净化设备处理TVOC,处理效率可达95%, TVOC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和排放量为2.08mg/m3,0.05t/a,可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Ⅱ时段标准(TVOC≤30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没有工艺废水产生,则项目外排污水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6480m3/a,此类废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等。项目厨房废水经三级隔油隔渣处理后与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的洗手间污水一起进入市政排水系统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外排污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项目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翻模机、注塑机、镶布机、真空成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级约为60~95dB(A)。噪声经距离衰减,墙壁、空气吸收,阻挡物的反射与屏障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衰减,至车间边界处能保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 dB(A),对周围声环境基本无影响。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生产边角料、厨房废油脂和翻模机产生的废机油。
员工生活垃圾18t/a,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油脂(0.2t/a)属于《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2009年更新)编号HY05严控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机油产生约0.08t/a,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边角料产生约38.6t/a,定期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
经过上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无明显不良影响。
公示时间:2014年01月09日———2014年01月22日
项目受理单位:区环保局
受理单位地址:公益大道府西一街6号
受理单位联系电话:86894031 86885873(传真)
E-mail:hbjgh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