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山采石场北采区年产50万t石灰石技改项目
各位公众: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规定,德山采石场北采区年产50万t石灰石技改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德山采石场北采区年产50万t石灰石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天府镇大田村一社
项目生产规模:扩建后 50万t/a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矿山原有的生产规模为30万t/a,2011年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以“北碚府发[2011]43号”确定该采石场所在单位为整合方案中保留企业,现设计生产规模由30万吨/年扩建至50万吨/年。扩建项目的矿区范围不变,开采标高和开采层位发生了变化,开采方式为露天分层台阶式开采。此次技改前开采的石灰岩作为生产水泥用原料,现企业利用倒闭水泥厂的厂址和设备加工石灰石作为建筑碎石进行销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建设期:
建设期主要为工业场地及矿层地表施工,因此,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矿山表土剥离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粉尘和机械噪声。建设期排放的污水少且全部回用,对矿区周边的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1)大气环境
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首采区表土剥离时土石方的装卸、运输和工业场地建设施工所产生的粉尘,以及各类燃油动力机械如推土机、挖掘机、运输汽车燃油产生的废气(主要含HC、NOX、CO等)。大气污染物经洒水抑尘及扩散稀释后对矿区各方向的居民影响较小。
(2) 固体废物
项目建设产生的废矿石和前期剥离的表层土均堆放在指定弃土场,部分废矿石用于修建运输道路和工业场地,大部分用于闭坑后的生态修复。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约10 kg/d,由建设单位运至当地的垃圾站处理。
(3)噪声
施工使用的主要设备有挖掘机、装载机、载重汽车等,施工只在白天进行,夜间无噪声影响,昼间159m范围内噪声超标,但本项目在该范围无居民居住(距采区200m范围内的居民已搬迁),因此,施工噪声不会对当地的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4)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土石方过程中致使地面裸露大气降雨而产生的含泥废水,运输车辆维修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建筑物养护、冲洗产生的含悬浮物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含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一体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相关标准后用于洒水抑尘。矿区附近无地表水体、无井泉出露,建设期废水对地表水的影响较小。
开采期:
①废水
废水产生源主要是采区汇水、生活污水、车辆设备清洗水和机械维修废水。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式污水处理设备(5m3/d)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含油废水经隔油池(2m3)隔油后由一体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城市杂用水标准后用于洒水抑尘,本项目的污水处理后不外排,全部回用。因此,本项目的污水不会对地表水造成影响。
②废气
开采期大气污染物仍以粉尘为主,本项目粉尘产生量为23.31t/a,排放量为2.49t/a,其中有组织排放量为0.015t/a。矿石破碎排放的粉尘所造成的地面最大贡献浓度值较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无组织排放粉尘最大落地浓度为0.0708 mg/m3,出现的距离为下风向258m,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浓度≤1.0mg/m3的要求,可不设大气防护距离。
③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钻机、挖掘机、破碎机、变压器、载重汽车等,其噪声值为75~105dB(A)之间。变压器、破碎机建设专用机房,采取建筑隔声的降噪措施进行治理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小。其它设备在矿区内露天流动作业。石灰石爆破产生的瞬间突发性噪声约130 dB(A),因矿区200m范围内的居民已搬迁,加上噪声在传播过程中随距离衰减和受地形、地貌、气候等因素的影响,爆破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不大。
④冲击波和振动影响
拟建项目装药量为200kg时,爆破产生的冲击波对200m以外区域的人或建筑物均是安全的,对周围居民点影响很小。爆破所涉及的安全距离在70m以外,在70m范围内已无居住村民,因此爆破所产生的振动影响较小。爆破产生零星飞石最小安全距离按300m 考虑,可能对周边房屋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较轻。
⑤固体废物
矿山开采产生的表层剥离土石弃置于矿区西侧老采坑中,在该弃土场修建挡土墙、排水沟防治水土流失。闭坑后用该废土石充填露天采坑进行生态修复;生活垃圾由矿方定期运送至当地的垃圾站;除尘灰与碎石一起外售。因此,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⑥生态环境
矿区所占地多为灌木丛,大型乔木很少,未发现珍惜濒危植物分布,建设期破坏了开采工作面的地表植被,但不会影响项目所在区域的植物群落组成;矿区内动物以小型动物为主,矿山开采不会造成本区域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的减少,不会对整个区域的生态环境状况发生大的改变。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的产业政策;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项目通过合理开发利用,可以避免无序开采造成的安全隐患,同时通过闭坑后的植被恢复与景观再造等措施可取得良好的环境效益;项目的实施可促进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本工程采取相关措施后可有效解决矿山开采过程中及闭坑后存在的危岩安全问题和环境问题。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该建设项目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评全本的方式和期限:在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均可查阅,期限为2014年1月9日至2014年1月23日。
建设单位名称:重庆市富丰水泥集团富华水泥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20639850@qq.com
联系人:唐老师
评价机构名称:后勤工程学院环科所
评价机构联系方式:mit99@126.com
联系电话:023-68590306
联系人:覃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