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白象街道农房改造安置地(四)工程
环保措施:
废气:施工期场地采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及堆场须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营运期地下车库废气收集后引至地面2.5m高处排放;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门排烟竖井引至楼顶排放;发电机燃油废气经专用烟道至楼顶高空排放。
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可移动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或化粪池,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泥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沉淀淤泥运至指定地点消纳。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噪声:施工期工地进行有效隔挡,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需要夜间施工时,须经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于民。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在独立机房内;设置禁鸣和限速标志,车库出入口采取低噪声坡道、坡道两侧铺设吸声材料、顶部安装隔声顶棚等措施。
固废:施工期弃土外运作回填土方,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再利用,剩余部分与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营运期设置垃圾收集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业主单位
单位名称:
温州市瓯海区城市建设办公室
联 系 人:
陈含笑
手 机:
15967721988
地 址:
瓯海区南白象街道白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