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大汉光武白酒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为充分了解襄阳大汉光武白酒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建地周边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意见,更好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襄阳大汉光武白酒产业园项目
项目性质:搬迁、技术改造
建设单位:襄阳大汉光武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拟建项目位于襄阳市襄州区洪山头工业园区内,项目占地500亩。
产品方案、生产规模:拟建项目产品规模与种类与原有厂区一致,即产成品酒50000吨。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要内容见附件:《襄阳大汉光武白酒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10个工作日内,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附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可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建议或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及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电话:襄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0710-3069855
电子信箱:kehui.66@163.com(注明“襄阳大汉光武白酒产业园项目”)
(2)政府环保部门及电话:襄阳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科0710-3220498
电子信箱:heen1717@163.com
附件:
《襄阳大汉光武白酒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一、项目概况
襄阳大汉光武酒业酿造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湖北大汉光武酒业有限公司与襄阳荣安达酒业有限公司合股并更名而来。襄阳荣安达酒业有限公司(即原枣阳市贵德利酿酒有限公司)位于枣阳市寺沙路168号,近年来厂区狭小且逐渐被居民区所包围,已影响到企业正常运营及发展。因此,股份制改造后公司的白酒生产规模将搬迁至襄州区洪山头工业园区建设。搬迁后,该公司白酒生产规模仍为年产5万吨灌装酒。
项目占地约500亩;总建筑面积664644平方米。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概述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限制类第十二类轻工第25条:“白酒生产线”。但依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的决定》(国发[2005]40号)中规定“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金融机构按信贷原则继续给予支持”。鄂经信函[2011]485号《关于襄樊荣安达酒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情况界定的函》同意枣阳市贵德利酿酒有限公司迁址襄阳市襄州区洪山头工业园,建成年生产白酒5万吨生产能力,并进行更名。
拟建项目为异地搬迁技改工程,根据襄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关于襄阳大汉光武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原酒产能的证明和襄州区发改局的批复,襄阳大汉光武白酒产业园项目原酒产能不变,搬迁后通过对工艺、设备等进行优化升级,实现产品优化升级,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产业政策要求。
(2)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
襄州区洪山头工业园区位于深圳工业园起步区南片南经九路以东,316国道以南,武坡村村级公路以西,唐白河以北。
洪山头工业园产业定位为以食品加工、机械制造等为主导,商业等服务设施相配套的工业新城。
襄阳大汉光武白酒产业园项目属于食品加工行业,厂址位于襄州区洪山头工业园区规划的二类工业用地中食品园内。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三、工程影响因素分析简述
(1)废气
燃气锅炉烟气:新厂区拟配备2台20t/h锅炉(一备一用),锅炉燃料为天然气。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烟尘、氮氧化物和SO2等。烟尘排放浓度为15.51mg/m3,SO2排放浓度为9.34mg/m3,NO2排放浓度为271.4mg/m3分别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之燃气锅炉规定的50mg/m3、100mg/m3、400mg/m3标准要求。
工艺粉尘废气:工艺粉尘来源于原料高粱、稻谷等在粉碎机粉碎中产生的粉尘。本评价建议对粉碎机采取集气罩+高效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排放的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空。
无组织排放废气:拟建项目无组织排放源主要来源于酿造车间不凝气排放中含有乙醇、甲醇;储酒罐区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乙醇和甲醇;糟场、污水处理站臭气等。
(2)废水
甑底废水:该部分废水属于高浓度的有机废水,这部分废水一部分用于窖泥喷水,一部分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
蒸汽冷凝废水:该项废水基本保持了自来水的水质,水中COD浓度低于10.0mg/l。该部分废水可经降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项目纯水制备采用膜法,其废水主要来源于纯水机排放的反冲洗废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拟沉淀后达标排放。
离子交换再生废水:项目锅炉软水制备采取离子交换法,其排放的主要为树脂再生产生的酸碱废液,拟中和、沉淀达标后排放。
地面冲洗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等,其中SS浓度约为500mg/L。加上设备清洗水、纯水制备排水混合后,其SS浓度为110 mg/L。
生活污水:车间、宿舍等生活污水:COD为250mg/L,BOD5为150mg/L,氨氮为30mg/L,SS为200mg/L。
洗瓶、冷却排水:洗瓶、冷却排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排入园区雨水管网。排水量为34500m3/a。
(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小麦除尘除杂机组、小麦磨碎机,酒曲粉碎机、高粱除尘出铁粉碎机组,锅炉房鼓风机、引风机、水泵等。噪声声源值最大为100dB(A)。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产生主要包括小麦与高粱除杂产生的小颗粒石头、泥土、出窖蒸酒产生的粗壳与丢糟、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以及厂区生活垃圾等。均有妥善的处置措施,不外排。
四、环境现状评价简述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评价区内所设的3个监测点中,SO2小时浓度0.019~0.033mg/m3及日均浓度0.019~0.027 mg/m3;NO2小时浓度0.028~0.045mg/m3及日均浓度0.027~0.038 mg/m3;TSP日均浓度0.076~0.091 mg/m3;各监测点氨及硫化氢未检出。
项目所在区域内各监测点现状监测因子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没有出现超标情况。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纳污水体——汉江2010年~2013上半年度环境质量检查结果表明:汉江白家湾段各污染因子监测结果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2 \* ROMAN II类水质标准;钱家营、余家湖段能满足Ⅲ类水质标准。
唐白河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园区地表径流汇入水体——唐白河其监测断面各污染因子监测结果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Ⅳ类水质标准。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地下水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
(4)声环境质量现状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的区域周边交通干线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要求;其它各声环境监测点的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简述
(1)环境空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在正常工况下,粉碎车间粉尘下风向最大地面浓度出现在距离源117m处,最高浓度贡献值为0.0355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为3.94%;锅炉烟气中主要污染物SO2、NOX及烟尘下风向最大地面浓度出现在距离源100m处,最高浓度贡献值分别为0.00279mg/m3、0.0226mg/m3、0.00463mg/m3,远远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SO2小时标准0.50mg/m3、NO2小时标准0.24mg/m3)。说明该项目正常工况下,项目废气中SO2、TSP、NO2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且估算模式的日平均或小时浓度最大贡献值占标率均小于10%,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相对较轻。
根据预测结果:在非正常工况下,粉碎车间粉尘下风向最大地面浓度出现在距离源117m处,最高浓度贡献值为1.77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为197.11%;主要污染物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已超标,说明非正常工况下,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大汉光武酒业公司应加强对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必须杜绝非正常情况的出现,若出现除尘设施故障应立即停产检修,将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环境防护距离的确定:拟建工程的卫生防护距离为:酿造车间、陶坛酒库和污水处理站边界外100m范围。根据厂区平面布置可知该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覆盖在西面侧厂界外70m、南面厂界外40m、东厂界65m的范围内。根据实际现场勘查情况来看,项目环境防护区域内无居民区。评价提出在卫生防护距离以内今后不得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2)废水环境影响评价:
在正常工况下,全厂废水采用厌氧+好氧+絮凝沉淀+生物滤池的处理工艺处理后,主要污染物浓度均能达到可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间接排放标准和鱼梁洲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要求,且废水中污染物排放水平较处理前有较大的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所削减,则能够避免大量有害污染物质进入纳污水体。
在非正常工况下,在枯水期,在事故情况下,COD和NH3-N浓度影响预测值明显提高,与废水正常排放情况相比较,废水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废水排放浓度非常高,一旦排入汉江北支会对汉江水域产生一定的污染。因此,必须对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加强管理,确保运行正常,避免生产废水事故性排放的发生。在废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时,污水不得外排,必要时停产检修,以确保受纳水体不会受到严重污染。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北侧316国道路旁昼、夜声级值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4a类标准要求,其它厂界计算点昼间、夜间声级贡献值、叠加值均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因此项目营运期能够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排放分析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粮食除杂产生的土石块、除尘灰、酒糟、废弃包装物、废弃硅藻土、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另外还有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拟建项目产生的酒糟和除尘灰外售作为饲料,除杂土石、废弃硅藻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置。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为一般固体废物,在得到妥善的处理的情况下,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五、治理措施简述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设置一座处理能力为350t/d的污水处理站,采取的工艺为厌氧+好氧+絮凝沉淀+生物滤池的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GB27631-2011《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鱼梁洲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污水处理站CODcr、总磷、BOD5、氨氮、色度的去除率分别可达95.7%、88.4%、97.8%、83%、91%。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工艺粉尘废气处理措施
粮食粉碎和曲粮粉碎共用一套粉碎设施和废气处理设施,含粉尘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除尘效率可达98%以上,粉尘排放浓度约为4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
②食堂油烟处理措施
计划设置2套YJ200型组合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食堂油烟,每台排气量为20000m3/h,烟囱高度15m,油烟去除率≥80%。经净化器处理后的油烟排放浓度约为1.6mg/m3,可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要求。
③无组织排放废气
酿酒车间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拟采取机械通风排至室外,在蒸馏车间顶部加装引风装置,加强通风。
将酒糟堆场位置调整到厂区西南侧,并设置围堰,在围堰上方用篷布进行了覆盖,另外酒糟要及时清运,减少堆存时间。
污水处理站厌氧池建抽气系统,并设置一座封闭式火炬,将产生的沼气和硫化氢燃烧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噪声主要有粉碎机、锅炉引风机、空压机、各类泵、电机、灌装线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约在70~100dB(A)之间。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同时在设计时考虑噪声较大设备,选用隔声及消声性能较好的建筑材料,操作室采用双层复合板、双层隔声门及门窗密封装置,减轻噪声对操作人员的危害和对环境的影响;在设计中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厂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将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区布置,以减轻各类声源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废有粮食除杂产生的土石块、除尘灰、酒糟、废弃包装物、废弃硅藻土、职工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拟建项目产生的酒糟渣和除尘灰外售作为饲料;废弃包装物外售回收综合利用;除杂土石、废弃硅藻土、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以上措施有效、可行。
(5)绿化措施
拟建工程厂界四周应设置绿化带,增强降噪效果,减少汽车运输噪声对外界的影响,同时减少异味对环境的影响,厂区绿化率应达到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