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三鑫阳光工贸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6万件装载机关键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开环境信息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天津市三鑫阳光工贸有限公司拟投资新建年产26万件装载机关键部件项目,项目拟建地点位于天津市三鑫阳光工贸有限公司院内,项目西侧为天津市贯通管井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东侧为园区三经路,南侧为九园公路,北侧为空地。
本项目总投资1850万元,占地面积18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40m2,建设一栋生产车间,购置相关生产设备10台(套)。项目达产后,可年产26万件装载机关键部件。
本项目拟于2014年2月开工建设,2014年12月竣工。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2.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过程主要环境影响为扬尘和噪声。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扬尘、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定,采取适当防治措施情况下,可有效控制施工期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要素可恢复到现状水平。
2.2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2.2.1废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包括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焊接烟尘、天然气燃烧废气、食堂油烟、异味。
有机废气二甲苯、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扩改建二级标准)标准要求,厂界监控浓度符合标准要求;
焊接烟尘:本项目电焊在车间内固定位置进行操作,焊接烟尘通过车间的集气罩和引风机引风后通过车间外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天然气燃烧废气:燃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燃烧过程中产生的SO2、NOx等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排放量较少。
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满足标准要求;
恶臭气体:本项目异味因子二甲苯和环己酮均分别低于其嗅觉阈浓度标准值,对周围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2.2.2废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污染源包括生活污水和水洗废水。本项目设一个中和池,水洗废水经中和池中和处理,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通过化粪池处理。经处理后的水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厂区总排口水质符合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的限值要求,废水通过污水管道排入林亭口镇东郝庄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2.3噪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噪声源采取封闭、隔声、减振处理后,预计厂界噪声影响值可满足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
2.2.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中废品及边角料等由物质部门回收,生活垃圾委托区市容部门进行清运。
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棉纱、废油漆桶、废溶剂桶,废漆渣、喷漆废水、脱脂废液,均属于危险废物。依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公司内应设置危险废物暂存设施。按《天津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的危险废物均送至持有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为保证固体废物暂存场内暂存的危险废物不对环境产生污染,依据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及设施(或容器),进行暂存设施(或容器)及场所的设计、建造。
3、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布局合理,生产设备、工艺和产品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建设过程中将采取切实有效的环保治理措施,使各项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污染物不会对环境保护目标造成影响。本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4、①电话:23610057 联系人:张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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