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名称: 大田县楚云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投资额: 3500(万)
三明:大田县楚云矿业有限公司改建年处理25万吨铁矿选矿生产线技改项目第二次公示
大田县楚云矿业有限公司改建年处理25万吨铁矿选矿生产线技改项目第二次公示
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9条关规定,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其编制的《大田县楚云矿业有限公司改建年处理25万吨铁矿选矿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信息向公众进行公告,以征求公众的意见,公告内容如下:
一、 项目概况
大田县楚云矿业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大田县太华镇西浦村铁炉坑,公司拟在现有年破碎原矿8000吨生产线基础上进行改建。项目名称:改建年处理25万吨铁矿选矿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占地3500m2,总投资3500万元,项目采用磁选工艺,建成后年生产10.5万吨铁精矿。
项目改建后由主体工程、公用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其中主体工程包括破碎系统、磁选系统、储运系统、尾矿系统;公用辅助工程包括供电系统、生产给排水系统、生活给排水系统、辅助生产设施、管理区等;环保工程主要是各产污环节污染控制及环境管理措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采用成熟的工艺,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有:
(1)运营期破碎粉尘对当地大气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尾矿废水事故排放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影响。
(3)运营期设备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
(4)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及其对环境的影响。
(5)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三、污染防治的对策与措施要点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①原矿破碎车间采用半封闭轻型钢层架结构,原矿破碎进料、传输过程均采用喷淋洒水进行降尘,粉尘主要于车间内沉降。
②矿石装卸作业过程采用水枪或洒水器喷雾的方式进行抑尘。
③对运送物料的运输车辆应限制超载,不得沿途洒漏,并附带遮盖等措施。
(2)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铁精矿尾水沉淀池、浓缩池、尾矿水初沉池、尾矿水二沉池歌1座,底部均进行防渗处理。
事故排放防范措施:挖地沟铺设尾矿浆输送管;严格控制尾矿沉淀池施工质量;沉淀池下方设置事故排放池1座。
(3)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对沟渠、尾矿渣临时堆场及废水处理设施采取防渗漏措施。
(4)声环境保护措施
采用选取低噪设备、减振、消声、隔声、维护管理、车间工人防护等。
(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尾矿渣,及时运至企业机砖厂,多出部分外售。要求建设一尾渣临时堆场。
项目产生机修废油,采用专用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走并对其进行妥善处理。
(6)施工期的环境保护
要有施工扬尘控制、施工噪声控制、施工废水和固废处理及水土保持措施等。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到大田县楚云矿业有限公司或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查阅,或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索取,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绿岩新村74幢,邮编为365000;联系电话:0598-8212139;传真:0598-8223245;电子邮箱:smhkslyf@163.com;联系人:赖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