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五楼改造装修工程竞争性谈判
招标项目编号:LYHJZB2014 002ZC-TP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五楼改造装修工程已由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及项目业主均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五楼改造装修工程竞争性谈判
2)项目编号:LYHJZB2014 002ZC-TP
3)招标范围:装饰、电气、给排水、采暖等工程施工
4)工程概况:五楼改造装修工程
5)工程建设地点为: 辽源市人民大街258号(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内)
6)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4年 2 月 3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 2 月 28 日,
总工期 26 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 标准。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谈判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谈判应答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小型项目经理或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 及以上资格。
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外省施工企业需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14 年 1 月 16 日至 2014 年 1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8 时30分至 11 时30分, 13 时30分至 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谈判文件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4)邮购谈判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1 日内寄送。
5、谈判应答文件的递交
1)谈判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1 月 27 日下午13时30分,地点为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应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谈判申请人在提交谈判应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5000 元的谈判保证金。
4)有效谈判应答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谈判。
5)当谈判应答人的有效谈判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谈判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辽源市人民大街258号
邮 编:136200
联系人:崔 刚
电 话:0437-3162111
招标代里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邮 编:136200
联系人:邹丽娜
电 话:0437-31165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