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柴油质量升级项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建设单位,简称广州石化)柴油质量升级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炼油区内。
新建一套200万吨/年柴油加氢改质装置专门处理催化、焦化和蜡油加氢等二次加工柴油;加氢二(B)装置增加循环氢脱硫设施以降低加氢柴油含硫量,将80万吨/年直馏柴油由加氢二(B)加氢处理,使其柴油含硫达到50ppm以下。项目属于油品质量升级,生产更加优质的柴油产品清洁生产项目。各装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基本依托广州石化已建装置,进行相应改造、配套建设部分环保治理措施及管网等。本项目为炼油完善配套工程,实施后全厂原油加工规模不变。
项目建设投资为75155万元,年开工时间8400小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改造装置和新建装置排放的SO2、NOX、烟尘、非甲烷总烃对周边大气环境和敏感目标的环境影响很小。本项目开停车废气和停水停电工况下的工艺废气均纳入现有炼油部3#火炬系统,经处理后排放,降低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新建200万吨/年柴油加氢改质装置需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应确定为200m,加氢二(B)装置需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应确定为150m。项目周边敏感目标距离装置区最近1450m,均在卫生防护距离以外。
经预测,本项目排放的污水对珠江黄埔航道的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水环境现状造成明显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新建装置、改造后加氢二(B)装置的加热炉、重沸炉均采用含硫率 10ppm的燃料气为燃料,并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通过20m以上的排气筒排入大气,实现达标排放。
(2)本项目各装置开停工、不正常操作及事故状态排放的烃类气体,密闭送至全厂火炬系统,经回收作为燃料气利用。
2. 水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的废水通过 清污分流,分类排放,处理回用,减少外排 。
(2)本项目废水主要来自生产装置含硫、含油污水及循环水厂排污,均经炼油两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珠江黄埔航道;脱盐水排入清下水管网。
3.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 防止气体向环境转移的控制措施
为控制和减少事故情况下毒物和污染物从大气途经进入环境,重点危险源废气系统设置收集装置并与火炬相接,事故时收集事故废气并转入火炬系统焚烧;事故时设置消防喷淋和水幕,并针对毒物加入消除和解毒剂,减少对环境造成危害。
(2) 防止水污染事故的控制措施
广州石化已建项目每个装置、罐区内有清污分流阀,归所辖装置管理。本项目新建200万吨/年柴油加氢改质装置属于炼油东区的汇水范围,现有加氢二(B)装置属于炼油西区的汇水范围。事故发生时通过该片区闸门的开、闭对事故污水进行收集,对其它区域的雨水进行分流。
目前广州石化炼油厂东区现有事故池容积为10000m3,能满足本新建装置的事故废水暂存需要。
(3) 应急预案
广石化根据相关规范,编制有《广州石化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及各专项应急预案,符合《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要求,在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修订和完善增强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的基础上能够满足本项目事故状态下的应急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为使全厂柴油全部达到粤Ⅳ产品质量标准,本项目拟新建200万吨/年柴油加氢改质,同时对现有加氢二(B)装置新增一个加氢精制反应器、并增加循环氢脱硫设施以降低加氢柴油含硫量。同时本项目实施后拟淘汰现有加氢一(A/B)装置和加氢二(A)装置。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广东省、广州市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采用国内先进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原则;依托的环境保护设施完善,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采取切实可行的污染物削减措施和 以新带老 措施,能够做到水污染物增产减污,大气污染物 增一减二 ,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依托广州石化现有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了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体系及管理监控系统,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和监控系统,可有效保护环境和监控污染事故发生。
在落实本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受理单位:中国石化广州分公司
地址:中国石化广州分公司
联系人:甘工 联系电话:020-62128089
电邮地址: ganjh@gpcmail.cn
环评单位:上海南域石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南一路24号 邮编:510620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0-87518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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