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矿210万t/a煤炭建设项目
第二次公示
舒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矿210万t/a煤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目前已编制完成,即将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舒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矿210万t/a煤炭建设项目位于吉林省舒兰市东富村。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开采规模为由200万t/a提升至210万t/a。新设置的环保设施,可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矿井涌水利用现有矿井涌水处理措施,处理达标后外排。
生活污水经污水净化槽处理,达标后外排至卡岔河,对其影响较小。
2、废气治理措施
生活及生产采用1台4t/h及1台6t/h蒸汽锅炉供热,配置湿式除尘器,烟囱高度为40m。原煤开采后经皮带运输至二矿洗煤厂,原煤不落地,工业广场内不设置原煤堆场,同时在产尘较多的部位辅以必要的喷雾洒水降尘;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3、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建成后产噪设备主要为通风机、提升机等生产设备,全部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减振、消声、隔离间措施。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处置与利用
本项目产生的矸石用于回填塌陷区,剩余外卖,炉渣外售,职工生活垃圾及少量污泥,送垃圾场统一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
在现有工业场地内空地进行绿化,同时对道路等进行地面硬化处理,尽量减少地面裸露面积,减轻扬尘影响及水土流失;在闭矿后,可将工业广场恢复原有土地利用功能,最大限度地减轻煤炭开采对区域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本项目的生产内容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本评价针对可能造成的环境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将工程开发造成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新设置的环保设施,可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实现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符合当地的环境保护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以上仅为向公众公布的舒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矿210万t/a煤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略情况,如果公众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及结论,可通过以下方式与环评单位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索取时间为2014年1月7日-1月17日,共10天。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说明
为广泛征求广大公众对舒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矿210万t/a煤炭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与环保有关),公众可通过① 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 电话反馈;③ 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根据需要进行反馈。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信息公开后的10个工作日以内。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舒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吉林省舒兰市吉舒街道 联系人:朱建明
环评单位: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联 系人:王晓伟
地 址:长春市皓月大路2641号
联系电话:0431-86710311
电子信箱:E-mail:dmhbeia@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