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新疆艺术学院锅炉项目”有关事项的公告
新疆艺术学院燃气真空热水锅炉及安装、锅炉配套设备项目(项目编号:XJZFCG(GK)2014-003),原定开标时间为2014年1月24日上午11点,现将开标时间改为2014年2月28日。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调整:
1.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2.5项改为投标方要求必须具备三级(含)以上机电安装资质。
2. 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二章(31页),第一包中新增加5.6.5锅炉中标方,负责承担锅炉安装,不含锅炉自带处的管道安装。
3. 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一章及第二章中(35页),第二包标题改为燃气真空热水锅炉配套设备采购(不含安装)
4. 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二章(36页)中,技术要求(一)水泵型式为卧式离心泵中,卧式多级离心泵改为卧式单吸离心泵。
5. 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46页),6.7项交货地点改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新疆艺术学院。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