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性质: 新建
投资额: 350(万)
联系人: 戴益训
联系方式: 65201206
浙江力通机械部件有限公司生产厂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简本
浙江力通机械部件有限公司生产厂房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简本
浙江力通机械部件有限公司是家专门从事汽摩配件生产的企业,原有产品为摩托车离合器、汽车水泵等,于2002年1月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后由于市场需求,改为生产车轮轮毂,现状生产能力为年产3万套汽车轮毂。本次扩建项目将对现状厂房进行扩建,新增建筑面积3269m2,扩建后将形成年产10万套汽车轮毂。经现场踏勘,目前该扩建车间土建工程已完成,尚未投入使用。瑞安塘下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以塘发改投备[2012]05号文件同意项目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要求,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初步资料分析、研究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环评报告表编制完毕,拟报送环保部门审批,公示简本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浙江力通机械部件有限公司生产厂房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投资:350万元
建设地点:瑞安市塘下镇汽摩配产业基地(东区)现状厂区内
建设内容:扩建内容为在厂区内新建1幢5层生产车间,新增建筑面积3269m2。目前该扩建车间已完成土建工程,尚未投入使用,不存在施工期影响。
二、周边环境质量现状
1、水环境质量现状
飞云江水质现状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存在一定的水环境容量;温瑞塘河各断面全部为劣Ⅴ类,不符合水功能区划的要求,主要超标项目为溶解氧、氨氮、总磷。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该区域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大气环境质量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进行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标准。
三、污染源汇总
1、生产工艺流程图
铝锭
熔化烟尘、废渣
熔化
噪声、废渣
压铸成型
去毛刺
噪声、粉尘
噪声、边角料、乳化废液
机加工(车、钻、铣)
噪声、边角料
抛丸
包装入库
包装入库
圆钢毛胚件
机加工(车、钻、铣)
噪声、边角料、乳化废液
表面处理(外协)
铝轮毂工艺:
钢轮毂工艺:
3、项目扩建前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汇总分析
污染因子
现有项目
扩建项目
扩建完成后
以新带老
削减量
排放
增减量
产生量
排放量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产生量
排放量
废水
废水量
2112
2112
2112
0
2112
4224
4224
0
+2112
CODCr
0.74
0.74
0.74
0.53
0.74
1.48
0.42
0.53
-0.32
BOD5
0.53
0.53
0.53
0.488
0.53
1.06
0.084
0.488
-0.446
SS
0.422
0.422
0.422
0.272
0.422
0.844
0.30
0.272
-0.15
NH3-N
0.063
0.063
0.063
0.031
0.063
0.126
0.06
0.031
-0.032
废气
熔化烟尘
0.097
0.097
0.291
0
0.291
0.388
0.388
0
+0.291
金属粉尘
0.75
0.075
1.35
1.215
0.135
2.1
0.21
0
+0.135
油烟(kg/a)
8.4
3.36
8.4
5.04
3.36
16.8
6.72
0
+3.36
固废
生产固废
20
0
40
40
0
60
0
0
0
生活固废
18.15
0
18.15
18.15
0
36.3
0
0
0
乳化废液
2.0
0
4.0
4.0
0
6.0
0
0
0
四、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生活废水产生量约12.8t/d,4224t/a,其中主要污染物CODCr产生量为1.48t/a,NH3-N产生量为0.126t/a。污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其中CODCr削减量为1.06t/a,排放量为0.42t/a,排放浓度为100mg/L;NH3-N削减量为0.066t/a,排放量为0.06t/a,排放浓度为15mg/L。扩建项目在落实“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后,与现状项目相比,扩建完成后项目CODCr排入环境量削减0.32t/a,NH3-N排入环境量削减0.032t/a。
近期,本项目废水自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排放;远期待污水收集系统建成并能纳管后,污水按三级标准纳入污水收集系统,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飞云江。由于纳污水体飞云江水质尚好,江水稀释扩散能力较强,本项目基本上不会对飞云江水体产生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食堂废气的影响
扩建项目完成后,食堂油烟废气年产量约为16.8kg,经油烟净化器(油烟去除率按60%)处理后年排放量约为6.72kg。食堂运行日高峰期按4小时计,则高峰期该项目油烟排放速率为5.1g/h,排放浓度为1.3mg/m3(灶头风量按4000m3/h计),低于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预计对周围的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金属粉尘
经现场踏勘,项目抛丸机配置布袋除尘器对金属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去除率达99%,则金属粉尘排放量0.21t/a。由于金属粉尘颗粒较大,经重力沉降后基本散落在车间内,其影响范围仅在抛丸机附近,预计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熔化压铸烟尘的影响
h; 污染源强
经调查分析,企业全年工作约330天,两班制生产,每班工作8h。根据工程分析,熔化压铸过程烟尘产生量为0.073kg/h,0.388t/a。其中有组织排放量为0.31t/a、排放速率0.059kg/h,无组织排放量0.078t/a、排放速率0.015kg/h。
h; 预测模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估算模式对项目烟尘进行预测分析。
h; 预测结果分析
采用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
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
点源
面源
下风向预测浓度
Cil(mg/m3)
浓度占标率
Pil(%)
下风向预测浓度
Cil(mg/m3)
浓度占标率
Pil(%)
73(最大)
——
——
0.009505
1.06
222(最大)
0.004506
0.50
——
——
根据估算模式的计算,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有关规定,PMAX<10%,本项目的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直接以估算模式的计算结果作为预测和分析的依据。
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说明,从以上预测结果可见,项目熔化压铸烟尘的排放预测浓度均低于大气环境控制质量标准值;生产车间浓度也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即本项目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的熔化压铸烟尘对环境贡献值较小。项目在确实做好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后,预计厂界废气能够达标排放,基本上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h;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
采用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发布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程序,结果无超标点,不需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声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现有项目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采用现场实测数据对扩建前后声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根据表3-2噪声监测数据,项目现状厂界昼夜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级标准。
经现场踏勘,项目扩建前后生产工艺流程不变,预计扩建前后噪声变化情况不大,同时项目位于瑞安市塘下镇汽摩配产业基地(东区),周边均为工业企业厂房,且项目距东北侧最近民宅约180m,因此本项目生产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加强管理,做好生产固体废物与生活垃圾的及时收集清运,废乳化液为危险固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只要落实以上措施后,该项目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五、项目“以新带老”污染治理措施分析
(1)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采用生态化粪池进行处理。为确保生态化粪池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污水在池中保证停留时间为三天以上,同时预留一定的空间,则生态化粪池体积应不小于40m3,隔油池体积不小于1m3。项目用餐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其他废水一同汇入生态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温瑞塘河。
(2)废气治理措施
①熔化炉、压铸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效率不低于80%),压铸烟尘经集气收集后引至屋顶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m。同时加强车间通风,以确保车间空气质量。
②抛丸产生的金属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重力沉降后基本无影响。
③采用合格的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经过专用烟道向屋顶高架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①合理布局,重视总平布置;对设备布局时,应考虑其噪声对外界的影响,尽量让高噪声设备远离车间门窗,以减少噪声向外辐射。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高噪声车间或高噪声设备。可在车间的顶部安装一些吸声器,设备底座增加减震垫,并考虑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
③设置独立的发电机房,建议该机房应采用隔声材料封闭,进风出风口安装消声器并对基座作隔振处理。
(4)固废处置措施
①生产边角料尽量回收利用或外售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②厂区内设置固定生活垃圾收集点(非露天)来集中堆放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不得随地丢弃。
③企业应尽可能节约原材料,降低废品率,积极提倡固体废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
④依法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固体废物。
⑤乳化废液委托相关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处置。
六、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
根据《瑞安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8年2月),该区域属于瑞东城镇与产业优化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功能区编号Ⅴ1-40381D05)。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为专用机械设备制造项目,生产工艺成熟,污染较小,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该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发展要求。
2、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废水经处理后能达标排放;废气能达标排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及时清运;生产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产噪声能做到达标排放。只要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预计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3、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只产生生活废水,故项目污染物因子(CODcr)的排放量可不用纳入该区域的总量控制范围。因此本项目CODcr 总量在瑞安市区域内可以达到平衡。
4、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本项目的废气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明显影响;废水经生态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产生的固废都能得到妥善,做到资源化、无害化;噪声经采取相关措施后基本可达标排放,不改变声环境质量类别。
5、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生产的产品技术比较成熟,污染物产生量较少,生产原料均采用环保性,符合清洁生产原则。
6、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
本项目位于瑞安市塘下镇汽摩配产业基地(东区),其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项目的建设符合瑞安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瑞安市塘下镇土地利用规划。
7、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
经调查分析,该项目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版)中的限制和淘汰类、及《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0年本)》中的禁止和淘汰类项目。因此,该项目的建设不违背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要求。
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浙江力通机械部件有限公司生产厂房扩建项目位于瑞安市塘下镇汽摩配产业基地(东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其选址为生态功能区划中的优化准入区,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
经分析,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等污染,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可基本控制环境污染,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后该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讲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