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1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月21日-2014年1月25日。
电话:029-86787852
传真:029-86787851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分(县)局
1
李下壕村城改“梨园公馆”项目
项目位于西安市大兴新区,东隔永全路为陕西省铁塔制造有限公司(已废弃,规划拆迁),南隔梨园路为桐芳巷、大兴苑小区、陕西师大大兴新区小学,西隔大白杨南路为汉城湖畔,北隔大白杨路为大白杨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西安融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6100m2,总建筑面积229822m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8190m2,地下建筑面积31632m2),建设内容包括8栋高层住宅楼,配套建设幼儿园、商业(裙)楼等设施。项目总建筑密度40%,容积率5.49,绿地率30%。项目总投资4.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29.5万元,占总投资的1.52%。截至2013年10月,该项目的地基建设工作以及钢筋混凝土框架工程已经基本完工,项目的建设进入装修及配套设施建设阶段,预计2015年6月交付使用,故本项目为补做环评手续。
(一)在项目建设中,设置围挡,遇四级以上(含四级)大风天气,禁止土方等扬尘类施工;采取湿法作业、覆盖等防尘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将高噪声设备合理布置。生产废水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外运土方同建筑垃圾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地下停车场采用机械排烟系统,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h,设置13个排烟口,高度不低于2.5m,排气口位置应远离进气口,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尽量分散设置,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并对其进行适当的美化处理。居民生活炊事油烟经各户设置的抽油烟机收集处理后,通过楼顶集中式排烟专用通道排出,报告书要求对其加装油烟治理设施。幼儿园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经专用烟道由高于楼顶1.5m排气筒排空。
(三) 幼儿园食堂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卫生站废水经消毒处理后,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西安市邓家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区内敷设中水回用管网并预留中水回用接口。
(四)生活、商业垃圾设置垃圾收集点,实现垃圾袋装化,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医疗废物和幼儿园食堂废油脂分别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水泵等设备置于地下设备用房内,采取密闭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处理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小区内车辆进行限速禁鸣,地下车库出入口露天部分增设隔声罩。临路侧居民住户加装双层隔声玻璃窗。
(六)项目内4#、8#住宅建筑主朝向日照不满足大寒日1.0小时标准的共计约10户,其余住宅建筑主朝向日照均满足大寒日1.0小时标准;项目建成后,使北侧大白杨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1#、2#楼11户日照不能满足大寒日1.0小时日照标准。建设单位承诺对本项目区受影响的居民及大白杨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已规划建筑造成的影响将予以协调补偿。
(七)项目中若商业用房引进娱乐等有污染的项目,应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未央分局(029-86283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