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晶昊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米地脚线项目环评审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申请环评审批手续的江西晶昊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米地脚线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监督工作。
一、项目名称:江西晶昊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米地脚线项目
二、建设地点:宜丰县工业园。
三、项目概要:该项目属新建工程。项目占地面积45.88亩。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0.7%。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一)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分切、刨光、砂光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辊涂、流平、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白胶、热熔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食堂油烟。
本项目分切、刨光过程中产生粉尘,采用YCMC-64型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97%,经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砂光机砂光粉尘经配套水幕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量很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白胶、热熔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以非甲烷总烃计,为无组织排放,企业应加强管理,采用先进的、密闭性能好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无组织废气排放的治理,通过加强通风,减少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
UV真空喷涂采用真空泵抽真空形成负压,油漆雾不外泄;辊涂类似于手工刷漆过程,无油漆雾产生。辊涂、流平、烘干工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设置废气收集装置,经活性炭吸收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职工食堂烹饪使用天然气或者电作为燃料,属于清洁能源。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经专用管道屋顶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砂光机除尘水定期清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期补充新鲜水;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等,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其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再经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经工业园污水管网排入茶头溪,最终汇入耶溪河。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木材边角废料和木屑(含收集的粉尘),定期清理的漆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
边角废料及木屑可作为燃料外售;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由环卫部门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漆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HW12),危废暂存场所应按《危险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设置,并交由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来多片锯、四面刨、砂光机等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70~85dB(A)。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置,并采取消声减振措施,经厂房、围墙隔音,绿化带降噪及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有效减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排污口规范化。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各工艺废气排气筒高度必须满足相应标准和《报告表》的要求,按要求设置采样口。
五、环评单位:宜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六、公示时间: 2014年1月21日——201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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