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恒丰钢缆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PC钢绞线、PC钢丝扩建项目 巩环建表
〔2014〕14号 项目应落实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酸洗工段采用密闭“隧道式”涮洗+抽风系统+酸雾喷淋洗涤塔+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时段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2.废水。酸洗工段产生的废水采用隔油+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洒水,不外排。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3.噪声。风机、拔丝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符合《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名称:
年产18万吨PC钢绞线、PC钢丝扩建项目;
位于:巩义市民营创业园区;
占地面积:88826平方米;
总投资:58000万元。
环保投资:111.5万元 64560017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