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万吨/年吡唑酮搬迁扩建项目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万吨/年吡唑酮搬迁扩建项目进行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万吨/年吡唑酮搬迁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搬迁至平度新河化工基地,双桃集团公司厂区内
建设类型:搬迁扩建
项目概况:项目搬迁至双桃集团平度厂区内,所有设备均为新购设备,建设吡唑酮车间1座,内设生产线两条,可生产苯基吡唑酮、对甲基吡唑酮、对氯吡唑酮三个产品,设计产量1万吨/年。总投资4680万元,预计2015年12月投产。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废渣影响。
2、营运期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设立4支排气筒,主要是重氮废气、还原废气、包装废气。
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清洗废水、母液。
噪声:主要为泵类、风机噪声。
固废:原料废包装。
三、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厂内污水站,生产废水沉淀后蒸发、回用。
在厂内施工,工程量小,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重氮废气:重氮工序废气主要为NOx,经反应釜顶管道收集后,进入碱液喷淋塔,喷淋净化后以25m高排气筒排放。
还原废气:还原工序废气主要为SO2,经釜顶管道收集后进入喷淋塔,经还原液(亚硫酸铵+亚硫酸氢铵)喷淋吸收后以25m高排气筒排放。
包装废气:闪蒸干燥后产品颗粒,先经旋风收料,再经2套布袋除尘器净化后,分别经2支2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母液中含有大量的硫酸氨,加入生石灰蒸氨,蒸馏出氨水回用,生成副产品硫酸钙,外售做建材。压滤出的蒸馏废液排入厂内污水站。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直接进入厂内污水站,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再排入新河化工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厂内污水站一期工程建设,设+计规模1000t/d,经物化、生化工艺处理后,处理出水达到新河化工基地污水厂进水水质要求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
(3)噪声
选择低噪声设备,主要设备位于车间内,采取减震措施,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
废包装袋等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等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重点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主要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对敏感点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废水可达标排放,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新河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
本项目位于双桃公司平度厂区内,主要噪声设备位于车间内,厂界噪声达标,对声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
本项目固废处置合理,对环境无明显影响。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液体原料集中设置储罐区,罐区采取了风险防范措施,厂内设计了事故水池,事故排放时有毒有害气体不超过相应的半致死浓度,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6、综合结论
该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平面布置合理,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较好,只要切实落实设计和环评中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管理措施,可做到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外排污染物对环境影响不明显,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咨询途径
公众的意见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与建设单位或与其委托的评价单位联系。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或环评工作持有异议,请在10日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10天内。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青岛市京山路15号 邮编:266003
联系人:康工
联系电话:0532-82899935 联系传真:0532-82865401
电子邮箱:kangg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