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铜鼓县和顺矿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脉石英矿项目。
二、建设地点:位于铜鼓县城北西340°直距26km,距港口乡北西320°直距5km,属铜鼓县港口乡华仙村管辖。
三、项目概要:项目为新建项目。采矿工艺为露天机械开采,采用一个阶段分台阶开采,其阶段垂高89.5m,开采标高+467m~+377.5m,台阶高度10m,台阶数量9个,台阶坡面角70°、最终边坡角60°;覆盖层剥离后,利用挖掘机挖取矿石;原矿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设计开采规模为年开采脉状石英矿石5万吨,矿山服务年限8年,回采率95%。
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采矿工业场地、矿山公路、排土场等;公用工程包括供电系统、小型拦水坝、给排水系统、循环水系统等;在矿区外租用附近民房作为生活设施;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噪声防治措施、水土保持及生态保护等。不设置炸药库、油库、临时原矿堆放场等。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2%。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运营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淋溶水本项目采石场生产废水主要为凿岩、爆破、集堆、铲装过程产生的废水,通过各台阶横向水沟导向坡面的纵向排水沟,逐阶而下,在最下阶汇入采矿区200m3沉砂池,经沉淀后可回用于采矿生产。员工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周围农田施肥,不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挖掘、采装、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及机械动力设备产生的尾气等。表土剥离及采装粉尘通过在工作区域进行洒水抑尘,排土场粉尘
采用洒水抑尘等措施,加强场地区域绿化等工艺和措施控制采场粉尘排放;采取限速、洒水及保护路面整洁等措施降低矿区运输车辆行驶扬尘。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剥土主要用于后期采空区的复垦绿化,废石少部分用于开采结束后回填生态修复。排土场均采用两层排土,每层堆置高度为5m。每层排土沿相应等高线分布。
服务年限内排土场足能容纳本区1/3体积的碎石土排放,另有2/3的完整围岩块石可加工为板材料及碎石料利用。其中,1号排土场是临时堆放的覆土及细小的碎石是用作恢复植被用。生活垃圾产生量4t/a。在工业场区设置专门堆集点,定期由厂内运输车运至垃圾填埋厂处置。
(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矿山采矿作业及汽车运输等,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隔声、消声措施;在运矿道路两边种植高大乔木,并合理安排原矿运输时间等措施,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五)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应科学合理的设计开拓采掘方案,开采过程中采取矿体分段开采方式,避免大面积剥离。在工程建设期合理调配土方、充分利用场地地形,减少开挖量。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矿山土地复垦方案》进行生态防治与恢复,及时回填和植被恢复,边开采边恢复生态环境,减少生态破坏及水土流失。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包括排土场在雨季可能存在的滑坡、泥石流等事故以及炸药库的风险。合理设置排土场地及设施并设置相应安全标志、对排土场周围修建截排水沟、在排土场周围覆土或栽种相应的植被,在坡面上种草,减轻雨水冲刷,以保持排土场的稳定,矿段分段开采完毕后及时回填及绿化等措施。加强各项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对炸药和爆破器材等化学危险品的运输和使用按照公安部门规定严格管理。矿山露天开采过程中炸药爆破的安全开采范围为200m,一旦发生滑坡、泥石流等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疏散下游村庄居民,确保项目周围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七)地下水防护措施:雨季淋溶水采取沉淀池收集处理后,优先用于矿山工业用水。本项目不抽取地下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家肥。禁止向地下直接排水。严格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做好生态恢复工作,露采矿区及其周边设置排水沟,防止地下水水位受到采矿影响。
(八)环境监理要求。应委托环境监理单位开展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并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之一。
五、环评单位:宜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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