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涪陵区中医院迁建项目锅炉采购及安装工程(交钥匙工程)已由涪建委发【2010】23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中医院,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 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街道办事处太乙大道38号
2.2项目规模:约150万
2.3招标范围:中央空调锅炉及生活热水锅炉(详见施工图和技术要求)
2.4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生产周期30日历天、安装周期30日历天
2.5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投标人资要质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3.2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唯一授权;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
3.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5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本项目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投标人注册资金金额必须在100万元及以上。
(3)国内锅炉制造企业必须拥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合资以上锅炉制造企业必须拥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B级锅炉制造许可证。
(4)锅炉制造企业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5)锅炉制造企业拥有锅炉安装改造维修三级及以上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1月29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里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里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 02月26日10时00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中医院 招标代里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湛老师 联系人:蒋振寰
联系点话:023-72225824 联系点话:023-63820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