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鑫强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年清洗带钢15000吨项目第二次环境信息公示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任丘市鑫强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年清洗带钢15000吨项目位于任丘市雁翎工业园区南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38°37'11.52 N,116°5'12.84 E。项目建成后,年清洗带钢15000吨。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45万元,占总投资的30%。本项目年工作300天,三班工作制。全厂定员12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生产员工10人。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烟气、剥壳机粉尘、酸雾槽散发的盐酸雾;项目废水主要为废盐酸中和废水、漂洗废水、地面冲洗水、酸雾净化塔排水及生活污水;噪声主要为剥壳机、收卷机、风机等设备噪声;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剥壳机产生的废氧化铁皮及厂区酸性废水处理站污泥。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项目燃气锅炉烟气直接经10米高烟囱外排,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标准;剥壳机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酸洗过程产生的盐酸雾通过在酸洗槽两侧抽风后由碱液吸收塔净化,再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项目产生的漂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废盐酸中和废水、酸雾净化塔排水进厂区酸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一部分回用,一部分外排至雁南区第一污水处理厂;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管网排入雁南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雁南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送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废氧化铁皮外售;酸性污水处理站污泥外售。
经采取上述理措施后,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均能达标排放。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选址位于任丘市雁翎工业园区南区,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经预测项目投产运行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工艺先进,符合国家清洁生产和产业政策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环评认为,该项目从环境角度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河北星之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索取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环评单位联系电话:13373315866。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评价区域内居民,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从环保角度公众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调查公众意见可以采取问卷调查、公示、发放相关材料等方式,建设单位合理选择被征求意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以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也可向建设单位索取公众参与调查表,参与本工程的调查。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8931706286 联系人:李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