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河东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锅炉采购及安装重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银川河东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锅炉采购及安装已由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民航西北局发【2013】32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民航发展基金、宁夏自治区政府财政资金、银川市政府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因一次招标失败,现对本项目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银川河东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锅炉采购及安装
2.2招标编号:NXBF-2013-164
2.3招标范围:2台10.5MW、1台7MW燃煤热水锅炉及其配套辅机、管道系统的采购及安装
2.4交货及安装地点:宁夏银川河东国际机场
2.5交货及安装期: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2014年10月15日前完成安装、调试及质监部门验收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资质证书。如拟供锅炉本体非投标人制造的,投标人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级以上(含3级)资质证书和拟供锅炉本体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2拟供锅炉本体制造商须具有ISO9001:2000(2008)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10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4年2月12日至2014年2月18日(截止于2014年2月18日17时30分),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报名资料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拟供锅炉本体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近半年以上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投标人注册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等资料(注:代理商报名时拟供锅炉本体制造商和拟供货物证明文件可以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其他资质文件均需提供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2月12日至2014年2月18日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3月5日09时00分,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五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602室
邮 编:750002
联 系 人:李强 闫鸿香
电 话:0951-6198421
传 真:0951-5677221
电 子 邮 件:nxbf6198421@163.com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紫荆花支行
账 号:2902007719100008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