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名称: 杭州市城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联系人: 陈宏刚
联系方式: 88115989
杭州:杭州市环保局关于2014年2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杭州市环保局关于2014年2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14年2月13日杭州市环保局拟对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2月13日-2014年2月19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丁桥东单元R22-17地块公共服务设施
丁桥东单元R22-17地块内,环丁路、丁桥东路交叉口东南角
杭州市城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用地面积5700m2,总建筑面积181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100m2(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800m2、社区服务中心2000m2、工疗站600m2、养老院4000m2),地下建筑面积5000m2,主要为设备用房及地下停车库(设泊位49个)等。项目公共服设施内设有食堂,为内部人员提供餐饮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普通门诊科室、输液注射室等,不设床位和含放射源的科室,也不设发热、传染病门诊;项目不设置卡拉OK等有噪声污染的内容。
2次公示,个人调查表50份,团体调查表20份
无
1、该项目地下车库汽车废气通过消防排烟系统进行排放,共设1个排放口,位于大楼南侧,排放高度30m,地下车库采用换气次数为6次/小时的机械排风系统,确保车库出入口保持负压,无汽车尾气从车库出入口排放。
2、食堂厨房所配置油烟净化装置净化效率应不低于75%,风量为8000m3/h,经处理后的油烟由专用烟道引至建筑屋顶西南角排放,排放高度30m。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装置应设置配套除臭装置,经除臭设置处理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要求后引至大楼屋顶排放,排放口设置在大楼西南侧,排放高度30m。
4、污水分质收集、处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产生的所有医疗废水(4.5t/d),必须单独设置收集系统,收集后的医疗废水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的预处理标准后排放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装置设置在地块西南侧,工艺宜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污水处理装置的设计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照《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指南》进行设计、施工、安装,并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启用。
5、食堂厨房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评价建议隔油池容积不小于2.5m3,隔油池的设置应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的相关要求。
6、其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方可排放市政污水管网
7、污水处理装置污泥必须进行处理,经监测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要求,方可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其它医疗废物经分类收集后由专人进行毁形、消毒,集中贮存在专用的污物暂存间,然后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妥善处理,污物暂存间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雨和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等的措施,同时粘贴相关警示标识。过期药品可由有资质单位负责回收。建设单位应做好固废的日常管理,履行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固废台帐管理制度,委托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制度。
8、生活垃圾由后勤管理部门先做好收集工作,并适当进行分类收集,办公垃圾等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送废品回收部门统一回收再生利用,食堂部分食物残渣废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其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送至垃圾填埋场作卫生填埋处置。
9、尽可能选用高性能、低噪声设备。水泵、风机、变压器等高噪声设备均应设在地下室内,并应做好吸声减振隔声措施。地下室设备按《隔振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安装,通风设备采用消声器处理,风管与设备均采用软连接,通风总管设消声静压箱,同时在设备安装时采取减震装置。所有风机房、水泵房、变配电房及电梯机房等均作消声隔音处理; 地下车库出入口应设有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 油烟净化装置配套风机采用低噪声轴流风机,出风口加装消声器,风机底部采用减振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