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24-14110229)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焦炉废热气体的余热利用EPC总承包工程。本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现对本项目的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三钢焦炉废热气体的余热利用EPC总承包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建的项目位于三钢厂区内。项目总投资约800万元人民币。
2.2本项目要求将三钢240℃~310℃的焦炉烟气从总烟道抽取出来进行换热回收利用,同时产出0.6兆帕蒸汽与外部生产用蒸汽管网并网,实现对废热烟气的余热利用,废热烟气经过余热回收系统后温度降至露点腐蚀温度左右返送回烟囱。
2.3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包括:所需的设计、设备及材料成套供货、土建和安装施工、调试、热负荷试车、功能考核、保产达标、保修、技术培训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直到交付正常使用。
2.3工期:
开工时间:2014年3月5日,竣工时间:2014年6月30日(所有工程内容实施完成,热负荷试车成功并实现余热回收)。热负荷试车成功并实现余热回收后进入试生产及考核验收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企业法人。
3.2 资要质求:投标人应具有本项目所需的低压锅炉和管道相应设计、制造、施工的资质。
3.3投标人的人员要求:
(1) 项目经理资格: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及一级机电类项目经理任职资格,具有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
(2)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作为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或主要设计人)业绩。
(3)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经理(总师)、采购经理、施工经理、控制经理、运行经理、财务经理等相关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作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所承担工作应具有的相应设计、制造、施工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14日至2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 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703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可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及购买人信息的传真件获得招标文件的电子版(电子邮件)。
5.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3月7日上午9时00 分,地点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基建技改部六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里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7楼703
联 系 人:冯华、杨学彦
电 话:0591--87539904、87548640
传 真:0591—87525335
邮 编: 350002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账 号:100012691890010001
招标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三明市工业中路
联系人: 张夏卿
电 话: 0598-8205359
传真:0598-82066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