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鸡笼山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年产400万瓶精品辣椒酱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和县鸡笼山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年产400万瓶精品辣椒酱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1、项目名称:2014年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年产400万瓶精品辣椒酱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和县台湾农民创业园
3、建设单位:和县鸡笼山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4、环评影响评价机构: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5、项目概括:和县鸡笼山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总购地面积6994.5平方米。主要新建生产车间一栋,办公楼一栋,宿舍楼一栋。生产车间内设预处理车间、粉碎车间、腌制车间、配料车间、蒸煮车间、灌装车间、包装车间、洗瓶车间及员工办公等。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现场产生的施工废水产生的废水量小,经化粪池清掏后用于农肥;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设备数量,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施工期安排在白天。装卸物料(如水泥、沙等)时尽量降低高度以减少冲击扬尘影响。
营运期环境影响
(1)废水
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辣椒原料、玻璃瓶、设备清洗废水、员工生活及食堂餐饮废水。废水量为994.5t/a(3.32t/d,工作日按照300d/a计),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外排。污染物排放量为COD:0.1t/a、BOD:0.03t/a、SS:0.07t/a、氨氮:0.015t/a。达标排放后不会降低项目区现有水环境功能。
(2)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燃柴废气和食堂油烟。本项目蒸煮工序夹层锅需要消耗锅炉蒸汽,供汽由厂区内锅炉房提供,锅炉房内设有1台0.5t/h,日运行8小时,全年约使用300天,耗柴量100t/a,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燃柴废气量约4.2×106m3/a,烟尘产生量1.0t/a。燃柴锅炉采用废木柴为燃料,燃柴产生的废气经旋风除尘后(除尘效率按60%计算),锅炉废气通过不低于20m高的排气筒排放,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的二类区Ⅱ时段排放标准(烟尘:120 mg/m3),可以达标排放。
本项目油烟产生量0.007 t/a,产生浓度为4.8 mg/m3,经配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排放量为0.003 t/a,浓度为1.92 mg/m3,符合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小于2.0 mg/m3);油烟由管道引伸至构筑物顶部排放,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强度为70-85dB(A)。经厂区建筑物的减振、隔声、距离的衰减,项目区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昼间60 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料包装废料、办公人员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站污泥、不合格原料、锅炉灰渣等。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t/a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的产生量为0.5t/a,锅炉房灰渣产生量为16 t/a,不合格原料产生量约2.5 t/a,废弃包装物,如铝罐、纸箱、商标等,年产生量为5t/a,外售给废品回收部门。本项目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修订)》的要求。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于和县环保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反馈意见。
8、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时间: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5日内以电话或书面意见反馈至县环保局行政审批股。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55-5310043
传真:0555-5331061
通讯地址: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238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