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车采购项目补充文件通知(第 2 号)
JL/TITC7.5-01-09
补充文件通知(第 2 号)
由于招标人技术需求有相关调整,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就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锅炉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0615-144314090003)的招标文件进行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 2014年2月1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二楼201开标室)”,现修改为:“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 2014年3月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二楼201开标室)”。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本补充文件如与招标文件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补充文件为准。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请收到本补充文件后,将回执签字盖章后传真至我公司确认。
我司传真:022-23556621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附件:
回执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今收到贵公司就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锅炉车采购项目的第2号补充文件。我们承认此补充文件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按此要求参加投标。
特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