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JLCTTC-14YQTSG6039
1.招标条件
市碧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南湖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大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发改资字【2011】37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市碧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南湖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综合楼2#楼工程
2.1.2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
2.1.3建设规模:住宅楼工程,地上18层,建筑面积为20756.46平方米
2.1.4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图纸及清单所示内容,包括建筑,采暖,给排水,电气,消火栓,消防及通风工程。
2.2建设地点:大安市南湖新区;
2.3计划工期:2014年4月5日至2014年11月5日;总工期:215日历天
2.4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工民建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中标后需到招投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施工企业需按照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设立子公司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18日至2014年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在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省政府4号楼433室)持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退还图纸时返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3月11日9时,地点为大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市碧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里机构: 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地 址: 地 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
邮 编: 邮 编: 130051
联 系 人: 江先生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13664366853 电 话: 0431-88905602
传 真: 传 真: 0431-8890560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Ganyu1970@sina.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民生银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 600049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