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公益村商业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州明珞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内容、规模:
建设内容:商业楼
建设规模: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1878.97平方米,主体工程为商业楼6栋,其中:1栋13层,1栋1层、1栋2层和3栋17层,建筑面积共为95666平方米。酒店设有餐饮及住宿,餐饮主要提供中餐、西餐、火锅、自助餐,预计设有1056个餐位,酒店住宿预计设有506个床位;办公楼首二层设有商铺,其余楼层为办公楼层,预计能容纳2998人办公。设有一个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为19090平方米,设有662个机动停车位。
主要设备: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备用柴油发电机
400kw
1台
1200kw
1台
中央空调
螺杆式冷水机组150RT
1台
螺杆式冷水机组300RT
1台
冷却塔
150T/H
3台
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
气
污
染
物
1柴油发电机
1200kw
烟尘、SO2、NOX
经碱水喷淋处理,由内置烟道引至所在楼楼顶排放。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400kw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阶段)》(GB 20891-2007)II阶段要求
2汽车尾气
机动车尾气
建议地下车库出入口两侧加强绿化。
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3厨房油烟
油烟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内置烟道引至酒店楼顶高空排放
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大型标准。
水
污
染
物
4运营期污水
CODCr、SS、动植物油、LAS、NH3-N、BOD5。
酒店厨房含油废水经三级隔油隔渣池、一般生活废水经格栅隔渣、粪便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外排废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固
体
废
物
5运营期垃圾
生活垃圾
交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安全卫生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采取相应措施后,将可实现安全处置的目标,对项目所在地环境无不良影响。
餐厨垃圾
交由各区、县级市环卫运输车队或者其他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单位清运
油污、废油脂
收集后应交由有严控废物回收资质单位处置。
噪
声
6运营噪声
冷却塔、配电房、发电机、汽车、油烟设备等
选用先进设备,采用减振、密封屏蔽、隔消声、固定烟管等措施;加强场内管理,严禁鸣叫喇叭,汽车减速行驶。
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4类标准。
其
他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1)
为提高生态补偿效率,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对其绿地系统进行结构优化和景观美化:绿地系统应注意乔、灌、草、帖地表植物相结合、叶、形、色相结合,最大程度优化绿地系统,最大限度地恢复建设区建设造成的损失。
(2)
绿化乔木应采用大乔木,以形成建筑与自然和谐的效果。
(3)
项目的生态保护建设应与项目同期规划、同期实施、同期建成。其资金来源应由建设单位保证并及时到位。
通过以上措施,使得本项目建成后具有优美的绿化景观,美化了周围的生态环境,项目与环境的相融性较好。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沟汇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区已接通市政污水管网,则:酒店厨房含油废水经三级隔油隔渣池处理,其他生活废水经格栅处理,粪便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即: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LAS≤20mg/L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废水经上述处理后不会对周边水体产生影响。
(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停车场产生的动车尾气必须采用合理布置车位、增加地下车库进出口两侧绿化、低速进出停车场、加强管理等手段,尽量减少汽车所排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等污染物。
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由内置烟道引至酒店楼顶高空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的大型标准要求,即:油烟浓度≤2mg/m3,去除效率≥85%,高空排放。
柴油发电机尾气需经加入碱液的水喷淋处理,1200kw的柴油发电机尾气需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其中CH参照执行非甲烷总烃排放要求,即排放浓度:NOX≤120mg/m3、CO≤1000mg/m3、HC≤120mg/m3、PM≤120mg/m3;排放速率:NOX≤6.2kg/h、CO≤410kg/h、HC≤84kg/h、PM≤32kg/h。400kw柴油发电机尾气需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阶段)》(GB 20891-2007)中的II阶段(NOX≤6.0g/kWh、CO≤3.5g/kWh、HC≤1.0g/kWh、PM≤0.2g/kWh),通过内置烟道引至发电机所在楼楼顶高空排放,发电机尾气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则发电机尾气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柴油发电机房建成全封闭式隔声机房,机房的门、窗均按隔声门、窗的要求设计,机组的机座与基础之间装减振器,排气系统噪声采取两级消声处理;对配电房采用低噪声设备并辅以减振、封闭、消声等措施;对进出场内机动车加强管理,禁鸣喇叭;冷却塔经塔体自身降噪和塔外隔声;油烟风机需采用减噪、隔声措施,自设烟管需用铁条固定在外墙。以上环保设施落实后,建设项目可达《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4类标准,即南面执行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余三面执行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项目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垃圾产生的沉渣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厨余垃圾按《印发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环[2012]7号)中有关规定收集、清运;油烟净化器、隔油隔渣池产生的废油脂、油污等严控废物收集后应交由有严控废物回收资质的单位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经上述方法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公示时间:2014年2月18日———2014年3月03日
项目受理单位:区环保局
受理单位地址:公益大道府西一街6号
受理单位联系电话:86894031 86885873(传真)
E-mail:hbjgu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