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远·和城(二期)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鑫远·和城(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14年2月17日至2014年2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1-88665223(兼传真)
通讯地址:长沙市金星北路一段20号 长沙市政府二办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 编: 410013
1、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 大托路(规划)与碧云路(规划)交汇处西北角
2、建设单位:湖南鑫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长沙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4、项目概况:项目净用地面积149374.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1061.8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4栋住宅楼(16F~16+1F)、9栋商住楼(15F~16+1F )、5栋酒店式公寓(15F~16F)、1栋幼儿园(3F)及配套的商业、物业用房、地下车库等。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按照排水规划,本项目生活污水由新开铺路、中意路污水管网进入暮云城市污水处理厂(在建,拟于2014年10月建成投产)处理。②项目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厨房油烟废气通过排烟竖井高空排放。③施工期扬尘、噪声对西侧长沙市地质矿产勘测开发局、北侧金房·奥斯卡住宅区将产生一定影响;项目周边新开铺路、大托路、碧云路交通噪声对小区声环境将产生一定影响。通过修建绿化隔离带、路段禁鸣、设置限速标志和减速胶墩,住宅楼使用双层真空玻璃等,可有效降低道路交通噪声的影响。
6、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机构采取现场张贴公示、公共媒体公示(《当代商报》2014年1月17日05版)、发放调查表等方式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30份,回收30份,回收率100%。53%的被调查者认为项目的建设对其个人有利,47%的认为对其个人没有影响;80%的被调查者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20%的对项目建设持无所谓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