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名称: 青铜峡市新井煤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联系人: 施建林
联系方式: 3790281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4年2月17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4年2月17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4年2月17日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2月17日-2014年2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1-4632263
传 真:0471-4632057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邮 编:010011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青铜峡市新井煤业有限公司煤矿(90万t/a)技改项目
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
青铜峡市新井煤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新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青铜峡市新井煤业有限公司煤矿(90万t/a)技改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嘉尔嘎勒赛汉镇。矿田共有4个拐点组成,划定面积1.3448km2,可采原煤量790.37万t,采矿工艺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90万t/a,服务年限8a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采掘场、排土场配置20t洒水车3台,以本矿复用水为水源,洒水抑尘;排土场定期碾压,降低起尘;已经结束排弃的排土场边坡和平台,在不影响整个露天矿排土作业的条件下及时覆土绿化。
锅炉房采用的XSC型湿式脱硫除尘器,除尘效率达95%,脱硫效率达10%,除尘脱硫后,SO2、烟尘和NOx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二类区Ⅱ时段标准的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其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回用于洒水降尘和绿化灌溉。
坑内排水自流到坑底储水池、由半固定泵站将其输送到工业场地疏干水处理室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质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采煤废水排放限值的要求后用于矿区绿化、土地复垦,采掘场及道路洒水降尘等。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露天采场和排土场为间断性机械噪声,主要采取措施为选用良好声学性能机械设备、通过绿化带隔离,降低场外噪声值;工业场地的各类泵和鼓引风机采取基础减振和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流动声源主要为自卸卡车,对其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为:尽量减少鸣笛,注意对车辆保养维修,严禁超载,保证路面完好,限制车速等。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剥离的岩土全部排放到外排土场,及时压实、覆土,达到最终标高后恢复植被;锅炉灰渣部运往砖厂作为制砖的原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定期运往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煤泥全部掺入混煤产品中销售。
(5)生态防治措施 对于因露天开采破坏的耕地、林地和草地,将根据国家法规进行土地复垦,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