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尔市特殊教育学校康复训练中心》拟批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安顺路210号,项目东侧为交通局老年公寓,南侧为教育局家属楼,西侧为学校操场,北侧为住宅楼。建设内容为3层康复训练中心,总建筑面积140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6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冬季取暖接入城市集中供热。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一)施工期:
1、施工期所使用的推土机、挖掘机、搅拌机、电锯、吊车等各种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会产生较高的噪声污染。
2、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CmHn和NOx;施工过程产生粉尘。
3、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等。
4、施工遗留的建筑垃圾等。
(二)运营期:
1、项目建成后每天产生的生活污水。
2、项目建成后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阶段应把现场屏蔽起来以保证施工安全,施工现场多撒水,减少扬尘的产生。
(2)产生噪声机械设备应采取减振降噪措施。
(3)施工阶段的建筑物残渣、生活垃圾和清淤弃土应及时清理运到垃圾处理场处理。
(4)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下水管网。
(5)生活垃圾全部运往垃圾处理厂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如能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的规定和标准执行,落实环评登记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衡量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拟建项目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七、联系方式
齐齐哈尔市环境保护局
电话:0452-2318060
邮编:161000
电子邮箱:hpk0452@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