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浙农家居建材市场开发有限公司龙游国际建材家居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龙游浙农家居建材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拟在龙游县综合物流区内,S315省道以南、环城东路以东、兴业大道以西地块建设龙游国际建材家居城项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现已报我局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单位名称:龙游浙农家居建材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龙游国际建材家居城项目
项目拟建位置:龙游县综合物流区内,S315省道以南、环城东路以东、兴业大道以西地块
项目内容和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005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905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105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其中一期地上建筑包括:1栋4层的生活体验馆、1栋6层的商贸综合楼(其中4-6层为客房)、1栋3层的商业用房(其中3层整体预留用作餐饮)、5栋2层的市场用房、7栋3层的市场用房、1栋5层的综合管理楼(其中5层西端设有职工食堂)、3栋6层的配套住宅(1层设置商铺)。地下一层主要用作停车库及设备用房。二期建筑主要为2栋家居馆,包括半地下室的停车库。
二、项目排污情况及污染防治对策:
1、废水:本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配套住宅生活污水、餐饮水、商贸综合楼客房废水和其他商业、办公、物业用房等废水。项目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废水一并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兴业大道市政污水管网,最后经龙游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汽车尾气、厨房油烟废气及垃圾投放点、公共厕所异味气体。本项目地下、半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通风至建筑物屋顶排放;预留餐饮用房厨房废气及职工食堂废气均配套建设专用油烟净化设施,外排油烟废气经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接屋顶排放,并合理布置排放口;居民厨房采用天然气为能源,每层每户均设置相应的烟道,厨房油烟废气纳入统一烟道接每幢楼的屋顶排放;市场内不设垃圾中转站,在19#综合管理楼北侧设一个垃圾房,垃圾由专业人员定时收集后,集中外运作填埋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地下室的水泵房、排风机房噪声,地面一层的配电房、厨房排风机、油烟净化器、空调室外机等设备噪声,汽车交通噪声以及家居市场、餐饮用房、其他商业、物业用房等社会活动噪声。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日常生活垃圾、餐饮用房餐饮垃圾、商贸综合楼客房生活垃圾和其他商业、办公、物业用房等产生的垃圾(包括市场经营过程产生的陶瓷碎片等建材垃圾)。各类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填埋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生态功能区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规划等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也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和国家、省和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能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总体上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中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要求,项目可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听取附近单位及居民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现就该项目的环保行政许可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4年2月21日至2014年3月3日共七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认为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听证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听证申请人的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具体要求;申请听证的依据、理由;其他相关材料。
联系单位:龙游县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管理科,地址: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电话:0570-7261937、7266315。